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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眼看向唐喆学手中的复印纸,陈钧抿了抿嘴唇,说:“我写的。” “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日记?” “……因为……我……我不知道能……告诉……告诉谁……” “是金婉婉么?你看到她受到伤害了?” 林冬的声音消散在空气中许久,陈钧才微微的点了下头,再开口,声音已然颤抖:“……我不敢……不敢告诉大人……他们……他们会杀了我的……” “谁?谁会杀了你?”林冬倾身向前,握住陈钧颤抖的右手,“慢慢说,别着急,你那时才九岁,很多事情不是你能掌控的。” 陈钧使劲的摇着头,语气胆怯,宛如退回了儿童时代:“……我不知道……不知道他们叫什么……他们总在学校附近劫……劫零用钱……我被他们劫过好……好几次……那天……那天中午……他们……他们欺负婉婉的时候……还逼着……逼我给他们……放风……” “他们也逼着你一起欺负金婉婉了,是么?”唐喆学握住陈钧的另一只手,发现对方的手心里满是冷汗。 紧紧闭上眼,陈钧不甘心的点了下头。这件事压在他心里太久太久了,久到已经不知道还能向谁倾诉,更害怕真相被揭开后,自己还会遭受何种磨难。待到情绪稍稍平复,他断断续续的说明了事发经过—— 案发那天,爷爷奶奶中午不在家,他只能去学校小卖部买面包当午饭,在那他碰上了曾经劫过自己钱的小混混,毫无意外的,他又被他们打劫了一次。饿着肚子的他只好跑到cao场后面灌自来水喝,天很热,蝉鸣燥人,所有人都在屋子里躲避酷热。他看到那两个小混混和金婉婉一起,一人一支雪糕,有说有笑的路过cao场外。他认识金婉婉,因为爷爷和金婉婉的爸爸是一个单位的,两家互有来往。金婉婉看他在那喝凉水,就招呼他过去一起吃雪糕。 美丽的少女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恶魔盯上了,还和小混混一路聊着天,翻墙进了校办厂的院子摘芒果。对于她的行为,唐喆学的解读是,那些早早出来混社会的男孩身上,有一股在校生没有的气质,就像《古惑仔》里的陈浩南山鸡他们——讲义气,胆大妄为,动辄靠拳头说话,敢挑战老师家长的权威,如果长得再拿的出手,会对青春期感情懵懂的女孩造成一种特殊的吸引力。 家长是绝不可能知道女儿跟这些人有来往,知道一定会严令禁止。而类似的案件,嫌疑人排查年龄一般从十六岁开始。根据工作日记上的记录,唐奎曾提议把排查年龄降到十六岁以下,却没有得到重视。后来唐奎自己去查了,但很明显,那两个犯事的小混蛋没有记录在案的前科,就这样成了漏网之鱼。 陈钧说,当时是那个个高的小混混抱着金婉婉的腿,把她举起来去摘芒果。一阵热风吹过,印有向日葵图案的裙子被高高扬起,露出少女裙底的风光——金婉婉的腿很白,肚子上有一颗米粒大小的痣,他站在树底下仰头看着,眼睛完全挪不开。 “突然……一切就失控了,”他磕磕巴巴的,“……他们……撕了婉婉的裙子,她开始尖叫……他们就捂住了她的嘴,她哭了……他们把她拖进仓库……让我……让我看着……看着门口……我吓傻了……也……也不知道该……该怎么办……婉婉……婉婉……哭着哭着就没声了……我……我害怕极了……然后他们……他们把我抓过去……强迫我……跪……跪她旁边……搓……搓……” 他“搓”不下去了,面色羞耻涨红,嘴唇止不住的颤抖。林冬抬手示意他可以暂停一下,随后抽出张纸巾塞到他手里,让他擦去额头溢出的汗水。现在可以确定的是,取样自金婉婉腿部的检材,属于陈钧。另外通过他的叙述来判断,他初三时犯下的过错,和童年时的心理阴影有关。可能他那个时候就已经病了,但是他自己不知道,办案的警官也不知道,起诉的检察官不知道,审判的法官更不知道,只是按部就班的办案审理,然后将这个倒霉的孩子扔进了少管所。 但是那个被他袭击的女孩更加无辜,这一点,毋庸置疑。 作为青少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者,唐喆学还有个疑问:“陈钧,你初三时因袭击他人而进入少管所,那么出来之后,你是靠什么来抑制再次犯罪的冲动?” 涨红的脸色又深了一层,陈钧无措的游移着眼神,气息明显不稳。就在林冬抬手示意唐喆学缓缓再问这个问题时,他忽然从病床上站了起来,哆哆嗦嗦的解开了病号服裤子上的抽绳。 哗! 裤子堆到脚面,他抖着手撩开衣服,向他们展示丑陋的疤痕—— “……我从少管所里出来后……把它……把它切……切了……所以……我妈……我爸……就把我送……送精神病院来了……”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呃……我啥也不说了…… 感谢订阅,欢迎唠嗑~ 第三十四章 活久见。 唐喆学和林冬好歹算经历过大风浪的人, 可眼前这一出,却是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的。那狰狞的疤痕,直看的他俩头皮发麻。都是男人, 都知道那玩意有多金贵, 这要不是精神有问题,谁能狠的下心切了啊! 总而言之一句话——命可以不要,命根子绝不能丢! “好了好了,你把衣服放下来吧。”唐喆学感觉自己手心里也冒了层汗。现在他知道陈钧为什么没胡子了, 好家伙齐根儿下刀,身份证都能改成女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