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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我一顺手就压在了卿宇的身上,这时我的眼睛几乎是还没有睁开的,只是凭直觉还在神游的我终于忍住困意,迷迷糊糊的睁眼了,看见卿宇像煮熟的虾子一样“你不会真的感冒了吧?昨晚姜丝不管用?”我疑问的问卿宇,顺手摸了摸卿宇的额头,还好吧,没有发烧啊“那个。。。那个。。。”“哪个?”有什么话吞吞吐吐的,打了个呵欠,继续盯着他“你。。。。没穿衣服。。。。”卿宇说完迅速拉上被子盖上我的身子,我埋头一看,额,果然,昨晚嫌它碍事,脱掉了不过,由于我是压着卿宇的,所以宝贝正好死不死的抵在卿宇的下面......天哪,我真的没有那个想法,我自认为我是个很理智的人,怎么就这样了呢!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拉开卿宇的被子,“可是为什么你也没穿衣服?”“昨晚。。。昨晚两个人睡,感觉很热啊,所以,我也脱了”卿宇说话细声细语的,跟强女干了他一样。“昨晚你一直sao-扰我,觉都没睡好”我又打了个呵欠,躺在了被窝里。卿宇很吃惊的看着我“啊?那我没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吧?”我很认真的看着他“你昨晚。。。你昨晚。。。非礼了人家。。。。”说着还不忘演戏的纠结扯着被子,卿宇看着我这幅模样,眼泪都快下来了。“对不起啊,对不起啊,墨墨,我不知道啊,昨晚我睡熟了,对不起啊”我“噗”的一声就笑了,哈哈,这个笨蛋“为了补偿我,去给我做早饭吧!”我指指厨房的方向卿宇立马点点头,起身穿着衣服就去了,终于摆脱掉这个小红帽了,可以安心的睡觉了。大床,我爱你。手机铃声响了,唔,是我妈,怎么这么早,“喂,妈啊,怎么了?”“咳咳咳,没事,就是想问问,上次你给我买的那个,咳咳,那个药是什么牌子来着,我忘记了”我坐了起来,皱着眉头:“妈,你怎么又严重了起来啊!”“墨墨,啊,我是你爸爸,是这样的,你mama呢,前几天去和邻居她们跳广场舞,不小心扭了脚,哎呀,儿子在这,我给他说说嘛”吴叔叔抢过电话说起来,老妈不让他说,两人就争了起来“别吵!说清楚!”电话那边顿时就安静了,吴叔叔接着说:“你mama啊,扭伤了脚之后,一直在家,我前几天出差没在,她自己不方便,所以就不常做饭,通常两顿一次吃,有时候还一天只吃一顿”“你TMD都干什么去了!”我顿时从床上坐了起来厨房的卿宇听见我的声音,出来看见我生气的打电话,就又缩回厨房了。“哎哟,尼你妈之前和我闹矛盾,是她让我出去的,正好出差,就出去了,而且。。。而且当时你妈脚伤不严重的,谁知道,谁知道!”“够了!”我深呼吸了一下“现在我妈什么情况?”“嗯。。。待会我会陪你妈去医院看看的,脚伤问题应该不大的。。。只是,肠胃上。。。”我挂断手机,我很愤怒!坐在床边,双手交叉在头发里,我感觉我的太阳xue快要爆开了!“墨墨。。。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卿宇过来扯扯我,我给妈把那胃药的名字发了过去,然后扔下手机。“没事,吃饭吧!”卿宇熬的小稀饭,还是不错,只是我现在吃着,也只是食之无味。还是不放心,拿过手机,拨给了张医生,就是我妈的主治医生“喂,张医生吗?嗯,对,我是杨阳,是的,我妈的脚扭伤了,还有她最近的肠胃上又没注意到,可能有些问题,嗯,对,好的,嗯,我会在今天之内尽快赶过来的,好,钱方面没问题的,放心,麻烦你往我家跑一趟了”挂断电话,望着天花板出了一口气。秦灏,我可是首先选择了爱情。作者有话要说: 墨墨的老妈得的病是肠胃上的原因,一直在调养中,反反复复,总是治不好☆、自以为是的深情回过神来,看见卿宇无辜的眨眨眼睛,望着我,眼睛水汪汪的,像要哭了一样“怎么了?”我伸手揉揉他的头发,嘴角努力像上扯“墨墨,你别这样,有什么就说出来吧,我看着好难受”我愣住了,没想到卿宇说的是这个。我一口气喝完了剩下的半碗温温的稀饭,转身回厨房“习惯了”。是啊,是真的习惯了,习惯了什么事情都自己扛着,告诉别人有什么用,别人最多就是听听就好了,口头上安慰几句,但是又帮不上自己的忙,心结这个问题,还是随它在我心深处扎根吧。“墨墨,要不你去你mama那里吧,我去照看秦学长就是了”墨墨也进来了,过来帮我收拾厨房“没事的,先去看看吧”我很想问卿宇,如果你喜欢我,为什么还能这么大度的对待秦灏,终究还是欠缺了份勇气,总不好,去揭开人家的伤疤。换了件短袖,就和卿宇出门了,一路开着车,卿宇也沉默了着,动手术的医院没有在重庆,在外省,大医院,会放心些吧。上高速了,卿宇给我哼了一首我最喜欢的歌,“你是不是加入话剧社了?”我转头问卿宇卿宇疑惑的问我“你怎么知道?我还没告诉你呢!”“呵,你一个人能封锁得了所有人的嘴吗?”其实我也是无意中听见的“好啦好啦,到时候我们会代表学校去比赛,墨墨,你会来的吧!”卿宇又用出无辜的双眼“那是必须的,彩排我都得去看看”卿宇的演出,一定很精彩。人老了,记忆就会随之老去,暮然回首,你也许会惆怅又迷糊的问自己:“我是那样爱过一个人吗?”然后你知道,那样痴心的爱,再也不复返了。感情有时候是依靠着回忆来滋养的,记得当初那么幸福甜蜜,爱的那样死去活来,所以才会拖延着一段已经不再幸福的关系。骗自己说:“会变好的”只是,回忆也有耗尽的那天爱着一个不爱你的人,是很卑微、很卑微的,含笑饮毒酒,也得为了一个值得的人。他值得的话,那壶酒虽然很烈很苦,喝下去却是甜的;他不值得,那壶酒便是劣酒,只有笨蛋才会去喝。但是,一个人要卑微到什么程度才能终于看到自己的卑微?又要耗尽多少回忆才会发现手上已经没剩多少回忆可以用了?到底要卑微到什么境地才肯清醒?又要耗掉多少回忆才肯放手?曾经深爱着的那个人,俨然是熟土旧地,宛若互相故乡的一片山河,浩瀚尘世,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