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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深深吸一口气,然后若无其事地回过身来。一回过身,我看见司徒启诧异的眼神,几乎是有点儿目瞪口呆!“不好意思!”我勉强笑笑,又用手抹了抹脸。他抬脚要走,又扔下一句话。“就这样,你还嫌我苦?”他直昂昂地走进公司里边去了。我稍微平复了一下,这才也走向公司大门。他说我“嫌”他苦,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是在说我不自量力,说我五十步笑百步——不对,人家是五十步笑百步,我是一百步哭五十步,因为我自己才最是苦不堪言,还敢回过头来泛滥我的同情。※※※跟钊曜的一夜温存——如果那算是温存的话——就这样消散在了风里,却永久地存在了我的记忆中。而在那之后的每一个晚上,我几乎都在细细回味,在回味中入睡,在回味中入梦,再在回味中苏醒。回味钊曜的体温,回味钊曜的肌肤,回味钊曜的呼吸,回味钊曜的气味。常常地,这种回味,都让我情难自已!以至于我时常都在想,如果那一晚,趁着钊曜喝醉,我稍微大胆一点儿,稍微主动一点儿,会不会……有一点儿实质性的事情发生?我想也许会!因为很明显,钊曜是喜欢我的,即便这种喜欢还没有到达爱的程度,起码已经超过了纯粹的友情。而且据科学的研究和调查——先声明,这份科学的研究和调查,只是我偶尔在网上看到,但是现在所谓的科学研究也太多,说不定这就是某人为了出名,在网上的胡诌罢了。——而据这份“科学”的研究调查表明,95%的男人,无论他本质是否同性恋,单就纯粹的同性性关系来说,一般都能够接受。但是我并不后悔!实际上也没有机会再后悔,所有已经发生的事情不可能重新来过。而且钊曜是一个非常传统的人,我是同性恋,他却不是,他有一个他深爱的老婆,如果真的跟我有什么实质性的事情发生,或许,他从此连朋友都没有办法跟我做。我说这话不是没根据,那天晚上他不过就是抱着我,其他什么也没做,但是第二天早上一起床,他还是有些不知道怎么与我面对。所以,能够做他最信任的朋友,能够让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比跟他老婆在一起还要放松,我已经应该感觉知足。至于在公司里的事情,仍然是平淡而枯燥——这就是在大公司里做事最要命的一点,因为你永远做着相同的事,永远都不能稍有出格。但还是有一样让我显出与众不同,我几乎成了我们部门经理往总经理办公室递送文件的专职人员!我当然不能拒绝,每次都不得不硬着头皮往总经理办公室走。幸运的是,司徒启偶尔还是会冲我发脾气,骂我是个“替死鬼”,但是再也没有将文件劈手扔在我脸上。而一来二往,我跟那个总经理女助理陈露,也渐渐熟悉起来。偶尔,她会跟我点个头笑一笑,算是打招呼。我也会跟她笑一笑,回一声“你好”。但毕竟人家是总助,我只是个小员工,身份的差距,让我跟她的熟悉程度,一直都停留在招呼一声而已。直到平平淡淡地又那么过了两三个月以后,忽然有一天,她从楼上打电话下来,叫我上去,说有事找我。☆、第二十一章在我们部门,还有一件让我挺烦心的事。本来我刚进公司的时候,还生怕被人知道了我是一个同性恋,因为我是靠许梦远的关系进来的,而司徒启与许梦远的做派,我怕全公司上下早就已经无人不知。然而没想到的是,进到公司大半年,我从没听见有人谈论过这件事,而以中国人好说是非——尤其是桃色是非、并且还是两个男人之间的桃色是非,不可能不传得天下知闻!再加上这大半年,许梦远连一次也没在公司露过面,所以我估计,他们俩在外边十分张扬,但是在公司,还是比较注意影响。当然或许这也是他爷爷的压力所致也说不定,毕竟同性恋情,在全世界所有地方,都不会是正大光明荣宗耀祖的事情。至于我是靠着总经理的关系进来的这件事,我们部门经理肯定是知道,不然他不会老是想让我给他当替死鬼。而部门其他人恐怕就未必能知道,因为这件事我并不觉得很光彩,自然从不会跟人提起,我们经理就更加没有必要跟人提。而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部门有一个叫朱晨晨的女孩子,就对我大生好感。本来我们部门的员工大部分都是女性,有两个老员工是已经结了婚的,其余全是二十几岁的小姑娘。而无论是结婚的未婚的,几乎都当小老总司徒启是梦中情人!她们当然不会说出来,但是偶尔司徒启一出现,她们那放光的眼睛,就很能说明问题。——这也是我认为公司里的员工都不知道司徒启与许梦远的事情的一个主要原因。而我,或许司徒启出现的时候我的眼睛也会放光,毕竟那是我所见过最帅最帅几乎是帅到极致的大男孩。但我是男人,我很清楚这一点,我要放光,也会偷偷摸摸背着人。再加上我的脸面虽然不够俊美漂亮,看起来却还算年轻,不像是已经三十好几的人。其实在以前的公司做事的时候,就有过女孩儿喜欢我,只是我一直坐怀不乱,最后也就不了了之。而对我来说被美人青睐真不是什么好事情,因为那一定会遭致其他男人的嫉妒和怨恨。从前我是老板心腹,就算有人嫉妒我,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但是现在不一样,这个叫朱晨晨的女孩儿还是我们部门十几个女孩子当中最漂亮的一个,私下里好几个男孩儿都在追她!而我既不英俊,又不高大,既没文凭,又没钱财,连我都莫名其妙地,偏偏她就喜欢上了我。现在的女孩子又不像从前的女孩儿那么矜持,朱晨晨好几次当着人面就约我去看电影。虽然每一次都被我当着玩笑一样婉言拒绝,却已经惹得那几个追她的男孩子,一个个不服气到了顶点。其中有一个叫周猛的,是我们部门少数几个男性员工之一,据说还是一个什么经理的亲戚。几个追朱晨晨的男孩子,数他最公开,也最殷勤。他长相其实也还行,就是有点儿油滑,脸皮又厚,不怕碰钉子。但或许就是因为他脸皮厚,朱晨晨几乎是有点儿烦他。而结果,周猛自然而然把怨气转嫁到我身上,把我当成了眼中钉,时不时地就在工作上给我使绊子。在工作上给我使绊子,我并不担心。毕竟他比我小了好几岁,远没有我的工作经历那么多,在工作上他陷害不了我,顶多我就是吃点儿哑巴亏,多做一点儿补救而已。但是让我烦的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