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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麻烦徐梦璐的,只是现在卢芥头发上都在滴水,这样要是感冒了也不太好。 外面的雨还下的很大,一时半会都不会停,而蓝建成派给他们的保镖,在方才差点出车祸的时候,就不见了踪影,这下也没办法联系上蓝家的人。 卢芥无可奈何之下,也只好同意王承俊的提议。 在商城里,卢芥看到了她之前设计的衣服,衣服上的商标上写着的是沿海商团,果然是霍宸的新工厂生产的衣服。 王承俊也停了下来,他挑了几件衣服:“先买一套衣服吧,待会直接换下来。” 卢芥点了点头,她拿起一件淡蓝色的长裙,这是她之前最喜欢的那个款式,当时她还给穿过一件,现在想起来,竟然格外怀念。 “我要这件。”燕子拿起一件米黄色的小纱裙,她很少穿裙子,她总觉得带着纱边的裙子,就像是童话书插画里公主的裙子一样。 大家挑好衣服之后,王承俊向店员打听店长办公室的所在,因为王承俊是帅哥,那店员还花痴缠着他要联系方式。 不得不说,还是个勇敢的女孩呢,竟然跟陌生的男人要电话号码。卢芥与燕子跟在后面,那个店员热络地为他们带路。 到了店长办公室,徐梦璐并不在这边,不过苏雯雯与霍宸倒是坐在办公室里在谈生意。 霍宸见到卢芥全身湿漉漉地与同样湿透的王承俊走了进来,他的脸色一下子也跟着外面的天空一样变得阴沉了起来,好看的眸子里满是敌意。 旁边的苏雯雯,也就是洛轩,他嘴角微微上扬,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 “雯雯,不好意思,我们出来的时候并没有带伞,能不能在这边借个房间换一下湿掉的衣服?”卢芥不想气氛太过尴尬,她主动开口与苏雯雯说道。 苏雯雯起身说道:“跟我来吧,正好这边有毛巾,顺便擦一擦头发吧。” 因为店长有时候需要在商场里过夜,所以这边配有大单独的卧室与卫生间。 “那你们先在这边处理一下吧,我还有些事情就先回办公室了,等你们处理好,记得把钥匙送回办公室。”苏雯雯在王承俊面前,总是时刻都在找借口溜掉。 卢芥也不揭穿他,只是不知道洛轩他与王承俊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她并了解的秘密。 卧室里只有燕子与王承俊坐在木椅,而卢芥在卫生间里,因为怕着凉,她又冲了一个热水澡,才换好衣服从里面出来。 半干的长发随意的披散着,一身淡蓝色的长裙,正好能显出卢芥身材的高挑,她本就生的极为好看,王承俊不由地有些入神,这个女人总是能让他动心。 “jiejie换好了,大哥哥快进去吧。”燕子推了推正在走神的王承俊。 王承俊这才意识到自己方才一直盯着卢芥看,未免也太失礼了,他尴尬地咳了两声,来掩饰自己的心虚。 卢芥的脸上染上一片红晕,刚刚王承俊看她的那个眼神,充满了欲望。她猛然想起办公室里霍宸阴沉的面容,一时有些难过。 记忆的霍宸,是青涩的,他最初不善于表达,对于卢芥的示好,他总是会害羞的脸红,后来他们在一起相处久了,霍宸虽然偶尔也会吃醋,但他还是跟以前一样害羞。连卢芥都没有察觉,霍宸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会脸红的男人了,现在的他也会对觊觎她的人,表现出他强烈的占有欲与敌意。 就在卢芥在想这些事情想的十分投入的时候,王承俊已经换好了衣服走了出来。 一身白色的西装,看起来清爽了许多,不过王承俊很少会穿白色的衣服,卢芥还是第一次见他穿白色的衣服。 王承俊的五官很精致,穿黑色的衣服会给人一种神秘而又充满危险的感觉,而白色与他的性格似乎有些不太符合。一看到白色,卢芥觉得,果然就只有沈子清那样的男人,最适合白色。 “怎么样,白色是不是显得本少爷更帅气了?”王承俊笑着说道。 卢芥对于王承俊这莫名其妙的自信,一时难以接受道:“还是黑色比较适合你。” 闻言,王承俊心里一阵失落,他本以为自己长得不比沈子清差,他穿白色的衣服一定要也不会比沈子清差的,可从卢芥的神情中,他看得出来,卢芥并不觉得他穿白色的衣服帅气。 算了,他为什么要和沈子清比。王承俊其实是有些嫉妒沈子清的,卢芥有什么事情都会找他帮忙,明明有些事情他也能帮的上她,为何她偏偏就要找沈子清呢? 第二百一十二章车票 “燕子觉得大哥哥这样穿也很帅气呢!” “还是燕子有眼光!”王承俊笑着摸了摸燕子的脑袋。 燕子高兴地拿着小纱裙进了卫生间。 因为遗传病在燕子很小的时候就发作了,她明明已经有十八岁了,可身体发育程度,却只有十三四岁。 卢芥与王承俊都很高,燕子在他们面前就更像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了。 听着卢芥发出叹息声,王承俊安慰道:“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能选择的,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在那一天到来之前,享受最后的人生吧。” “你怎么知道这件事的?”卢芥诧异道。 关于燕子的遗传疾病发作过,从而导致她活不过三十岁的事情,只有卢芥与蓝建成两人知道,对了,还有那个医生,难道是王承俊买通了那个医生? 王承俊解释道:“是之前,我们被徐梦璐他们绑架的时候,燕子的幽闭恐惧症发作一次,她当时昏迷了整整一天都没有醒过来。方才她后背的衣服湿了,我发现她背上的那块胎记颜色比之前被绑架的时候,还要鲜艳了。” 这块心形的胎记,就像是一个显示牌,若是一生都没有发病,那么颜色虽然也会随着年龄而变得鲜艳,但是却不会比鲜血的颜色更鲜艳。但若是发病过一次,那么胎记的颜色,就会异常鲜艳,随着发病的次数越多,颜色更加鲜艳,颜色越鲜艳,也就意味着,到了油尽灯枯的境地。 “其实我有调查过蓝家,他们在一家本就人丁单薄,后来我买通了一直给他们家做秘密治疗的医生,才知道蓝家有这么一个遗传病。我想沈子清也是从那个医生那里得知的吧。”王承俊与卢芥低声说着,这件事不能让燕子知道。 “原来燕子发作过三次了。”卢芥秀眉微蹙,双眸中满是心疼。 之前在林中小屋的时候燕子也发过一次,也是那时候,卢芥发现了她身上的胎记。 听沈子清说,这个病只要发作就定然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