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5
讪讪地说:“我是说,这里也见证了许多人的爱情,你看,每天都有人来这里拍婚纱照。”是的,我知道,我曾经······。我曾经怎么了?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只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引逗这一个场景就要破土而出,但没成功。什么熟悉的感觉?好吧,本来我是想等我弄明白一切之后再来讨论这儿问题的,但是,说实话,这个感觉已经折磨我好几次了。就像是用清冽的水勾引一个在沙漠中挣扎了半个月的人一样,好吧,有点夸张了,我并没有那么迫切,但它确实像是用柔柔的羽毛挠我的心一样叫我难受。比如?这么说吧,还记得我第一次出轨吗?当时堕天使在我的房间,我心虚地要避门而出,然后就和男邻居来了个燃情一夜,当那小子的双腿搭上我的腰的时候,那种感觉出现了,我几乎立刻就知道他要用脚趾头挠我的后腰,我条件反射地往他的翘臀上狠拍了一巴掌,然后他一个颤抖,把一个小高潮之声送进了我的喉咙。再比如,和画家一起洗澡的时候,明明他家里只有淋浴,而我总感觉我们应该累了之后,重叠着躺在浴缸里接吻。再比如,我有强烈的感觉,当我送出戒指之后,画家不应该那么周围的人的眼光。比如逛商城的时候,我想象的他会因为我们的亲密惊吓了某个小女人而志得意满。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应该和画家在服装店的更衣室里发生点什么,但实际上他从来不和我一起去买衣服。但这都是小事,不是吗,毕竟两个不相同的个体,能相爱已经不容易,怎么还能强求爱好的严丝合缝呢。扯远了,现在言归正传,那天小西装带着我逛了许多很没意思的地方,怎么这么说呢,我说过,上海的空气对来来说是熟悉的,虽然它叫我难受。不过,小西装兴致高昂,我也就没有告诉他这个事实。想象一下吧,一簇小火苗噼里啪啦地燃烧着,“放心吧,我不会叫你冻死的。”然后你一桶冷水给人家迎头倒下,说:“现在他妈的是夏天。”至少我不会这么做,即便小西装到了晚上有点人来疯。作者有话要说:☆、第十九章在酒吧里,小西装被音乐和灯光催得爆发了小宇宙,像是嗑药了一样,说实话,我一直觉得小西装还小,像个高中生,但那天还真是叫我大跌眼镜,我觉得我眉骨上的乌青确实很碍眼,我戴了一副平光眼镜。不得不说,三天了,这乌青还没散,可见画家当时是真的很抗拒我。小西装喝了一排酒,炮弹一样冲进了舞池,扭得麻花一样毫无美感,尽管他撕了自己的上衣,也没招到除了我之外其他人关注的目光。我说了,他瘦弱,腰虽然细,却没有力量感,也就是没有韧性,加上他排骨一样身板,哈,我只能说,幸好他早邀请了我同行,否则连个给他买单,送他回家的人都不会有。另外,我得说明,虽然我无意于用一段新恋情来告别所谓情伤,但这个城市的青年男女,他们白天“您”啊“您”的装够了,到了晚上,真是,火也比不上他们的炽烈,疯狂得难以控制。这样的疯狂和绯蘼之中,我难免有点蠢蠢欲动,你知道的,由奢入俭难啊,习惯了琴瑟和鸣的夜夜笙歌之后,那种孤独寂寥最是难忍。那个穿西装,坐在黑暗处吸烟的男人还是很对我胃口的,所以我请他喝了一杯。不过,今天晚上注定是个不会发生什么的夜晚,首先,我有一个累赘,我得送这小子回去,其次,我腹部和脸上的伤叫我提不起做点什么的兴趣,最后,那个男人很生涩,太过莽撞只会吓跑猎物。然后呢?醉酒的小西装完全落在了我的手里,我就没有做点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哈哈,别把我想象得那么饥不择食,实际上我觉得小西装还有救,因为他上班的咖啡店里,有个小女生在暗恋他,而他知道却没有拒绝。实际上,我征求了这个小醉鬼的意见之后,给那个小女生打了电话。走阳光道还是独木桥,选择已经给了他,我真心希望他能够看清这个现实:对男人来说,他的吸引力并不强,而正好有个女人如此爱他,甚至包容了他摇摇欲坠,几欲变节的性取向。这多难的啊。你可能要问,那个大西装呢,后续如何?用不着后续,实际上就是他开车送我和小西装回去的。小西装的房子小得根本装不下四个人,没有浴室,而我被那小东西吐了一身!他妈的。这么说吧,除了亲吻的时候,我拒绝任何人的口水沾在我的身上,如果你讲话爱喷唾沫星子,那么不想挨揍的话,你最好带个口罩!小西装醉成了烂泥巴,把他喝下去的五颜六色的酒精跟胃液一搅拌,再哗啦啦地喷到我身上!他妈的,真是······。好吧,我不能揍一坨烂泥巴解气,但我更肯定小西装只能爱女人这个事实。你不知道,那个小女生真的是很不错,她丝毫不嫌弃如此狼狈的小西装,擦脸擦手,倒水漱口,不但为小西装吐了我一身的行为诚挚的道了歉,还十分迅速地把我的衬衣洗了烘干熨好。真是个好女人,她甚至没有对我腹部的绷带露出任何让我不喜欢的探究,我想,如果我还能爱上女人的话,我肯定也会被她打动,但现在,我需要的是一个大浴缸,透透彻彻地泡个澡。说实话,除去被小西装吐了一身之外,回到上海,我似乎终于逃过了上天的魔爪,变得一帆风顺起来。人们客气讲礼,生活便利,我可以登上高楼看人世匆忙,可以融入人群去地铁猎艳,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除去时不时有人举鸟浇花影响市容,除去熙来攘往之间有人污言秽语,除去霓虹猖獗毫无星月之美,除去我求一个“你”而不得。哦,我得说,那天我到大西装家借了他的浴缸,但是我们什么都没有发生。他可能比小西装有钱,你知道上海的房价真的很贵,而他居然在一个闹中取静的小区里有一个一百来平的房子,而且从装修来看,这像是一个······,怎么说呢,狡兔三窟之一。用玻璃做了简单的隔断,简单的家电是闪耀的黑色,瓷白的地砖和大浴缸真是叫我喜欢,更别提那张大床上一个褶皱也没有的雪白的床单了,说实话,相比起我落脚的酒店那种低俗的、虚伪的富贵装潢,我更喜欢留在这里。大西装看起来成熟,其实是个新手,对此我一眼就能看出,他甚至在小西装的女朋友劝我脱下衬衫后,变得窘迫不安。其实用不着这样,坚持锻炼,保持一颗平和的心,好身材并不难保持。好吧,其实他也不错,当他脱下西装的时候,我得承认,他薄薄的肌rou十分均匀,而他的翘臀几乎是我见过最完美的,除了捅了我一刀的那个人。你别急,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