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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祖宗,不就是他爹祖宗,他爹还算他祖宗呢,所以问候个什么劲儿?把自己都圈进去了,蠢得没边儿。就跟所见的一模一样,张淙他爹是个酒鬼。其实他以前也不是这样的。在张淙还小的时候,大概六七岁的光景,他爹还知道出去做生意,家里的日子过的挺好,且大有欣欣向荣的趋势。只是好景不长,生意没几年就赔了。按理说人这一辈子跌宕起伏谁能没有点儿波澜,但并不是谁都能推波助澜。他爹这波澜估摸是壮阔不起来,直接就给他掀死了。他就跟被掀掉了生气儿的臭不要脸。一天到晚赌博,还借高利贷。好事分毫不干。张淙他妈四六不懂的妇人家,擎指着老公奔小康,天天在家伺候孩子,用工薪阶级绵薄的工资撑着生活,辛辛苦苦的。直到有一天,亲爹喝醉酒回家,把亲妈给打了。张淙那阵子年纪小,大概隐隐约约明白,这叫“家暴”。家暴,有一次就能有无数次。四六不懂的女人突然就醒过味儿来了似的,便收拾好东西连夜走人。张淙那天晚上根本没睡着,十岁大的小男孩,大冬天光着一双小脚丫跟着mama走了几百米。终于女人绷不住了,她转头飞快跑回来抱了抱他。好多年了,张淙已经记不清她的字字句句,只记得她哭成了个泪人,大概是说:“mama没本事,姥姥还病着,mama养不起你,但你愿意跟mama走吗?”张淙当时歪着个脑袋就寻思了。如果你真的想带我走,会大晚上不告诉我悄悄走吗?其实这么说也不对,你都哭成这样了,大概是真的想带我走,但也不是“那么”想。于是张淙站在那儿,因为一个“那么”,幼稚地带着点气性,没去牵他妈的手。而那女人瞪着他看了好半晌,看到月亮都歪了,也没再抱他一下。她只是从兜里掏出了一把棒棒糖,花里胡哨的,塞进了张淙的裤兜。那是张淙目前为止见着他妈的最后一面。自从这女人走了以后,张淙的爹就更变本加厉了。他以前只占了赌,后来又开始嫖。甚至把女的带到家里来嫖。张淙有段时间最爱干的事就是起个大早,看那些姿色平平的女人从他爸屋子里出来,手里拿着几张钱票子。也不知道张汉马从哪抠来的钱嫖女的。渐渐张淙长大了,他就没那么无聊了,他也不叫“爸”了,他开始叫他张汉马。少年的骨骼慢慢成熟,打人开始疼了,没教养的孩子不学好,张淙也终于无师自通了大逆不道。有一次张汉马那边动静太大吵他睡觉,他半夜踹开张汉马的门,拎着苕帚进屋,把他和床上的女人一起揍了一顿,从那以后张汉马就没再带人回家。张淙觉得其实不是自己揍那一顿的效果,而是他们终于搬了家,搬到了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小地方,张汉马嫌丢人才没领回家。张淙十四岁以前最纠结的就是要不要把张汉马弄死。十四岁以后最纠结的就是要不要把自己和张汉马一起弄死。只是有的时候张汉马偶尔不喝酒了会像个人,甚至像个爸爸。他会给张淙学费,会给张淙买件棉袄,会在腊月三十给张淙买一桌肯德基。虽然买完他依旧没鼻子没脸,但真的买了,真的花了钱的。——这钱没给任何屋里外面的女人,是给张淙花了。虽然一年三百六十五,他像人不足六十五,但就是这六十五,就是这给他花的钱,让张淙的纠结,变成了更难的挣扎。而张淙唯一比较舒坦,从不挣扎也不纠结的是——张汉马让他恶心,还有酒臭味让他恶心。张淙没那么矫情,这就是生理上会吐的那种恶心。他今天就又吐了。半下午的时候阳光就没有早上那么鲜明,太阳似乎被一只虚幻的手掐住,透出来的光芒都像极了挣扎。——虚弱的挣扎。张淙从家里出来,把从张汉马十个兜里掏来的六百块塞进了之前刘恩鸣给自己的那个信封。他把信封在手里掂了掂,又揣进了兜里。校服又薄又宽大,冷风也不客气,钻得他通体冰凉,跟从冷冻室里刚出来的一样。张淙犹豫了一下,在街边找了个肯德基进去,他什么都没点,直接在里面坐到了傍晚,手一直在搓兜里的信封,牛皮纸边都被他搓起毛了。等天儿擦黑了他才出来,道边就是一个公交站,他眯缝了一下眼睛,在原地站了半天没过去,转身走了岔路口。长个校霸德行,有个学霸成绩汤福星单亲家庭,他妈在商业大街开了一家宠物“美容理发”店,店名也挺磅礴大气的,叫“宠天下”。店面不算大,一楼会客,二楼两间卧室带个厨房卫生间,当成家,娘俩自己住。一楼布局很简单,进门几个架子,零零碎碎摆着新款的猫狗衣装和各种进口不进口粮食。给猫猫狗狗洗澡梳妆的地儿在后面用一扇玻璃大门隔断。大厅里正进门迎面就请着一尊金光闪烁的大财神,汤福星他妈大概是比较迷信,这财神爷下头的灯火一直不断。也许是神灵真的加持,这店面小小一家,又仗着汤福星mama精湛的手艺,生意还真是特别的好。汤福星每天放学回来都是在一片此起彼伏的“兽叫”中奔上楼赶紧写作业,写完了还得下来帮忙,一个月能有二十五天忙到八/九点。今儿个楼下新送来了一只博美,也不知道这狗崽子是磕了什么药,叫唤个不停,汤福星坐桌子旁边提着笔看一道政治题,被它叫得满脑子都是熊熊燃烧的人道主义思想,落笔却半个字都吭哧不出来。“吧嗒”。一颗小石子儿砸上了他的窗户。汤福星似乎承蒙大赦,立马撂了挑子,从椅子上呼得站了起来。他走到窗边,把窗户拉开,脑袋钻出去,脸上被抽了凉风,汤福星看见张淙蹲在一棵叶子全都秃没了的大树底下。这时候张淙正巧抬起头,从支横八叉的树杈子中看了汤福星一眼。“我的个乖乖。”汤福星赶紧关上窗,他套上外衣,拎起桌子上的一张小纸条就准备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汤福星又折了回来,他犹豫了一下,从自己抽屉中的钱包里掏出了仅有的五百块钱。正准备走出去,他又停了脚步,这回他直奔衣柜,一通翻箱倒柜,终于从里面翻出了一件他的旧棉衣。汤福星用衣服挡着脸。这衣服定然是在衣柜里放了好久都没拿出来上光透气儿了,上面全是樟脑球的味道,还捂着一股子放久了的酸潮,他下楼梯的时候差点没被熏一个跟头。他妈在里面给那只喝了尖叫的博美洗澡,汤福星鬼鬼祟祟,终于从后门绕了出去。他刚一出门就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