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就被皇帝赐婚咧。
然后我就被皇帝赐婚咧。
我闷头吃菜,乐队开始奏乐,王太御在我身后轻轻咳了一下。我不理他,他也就不咳了。 这是我的婚礼。 * 那时候魏弃之没有当场发作,转身回殿内去了。我可是难得特别识趣立刻就追过去和他说啊都是庾江蓠的药弄得我蹭蹭就硬我不是动了欲念不信你去问问庾太医。他回答说,药的事他知道,可他不信我没动欲念。 这咋整。我怎么证明我没动?他觉得我硬了就是最好的证明我动了。他问我:就那么喜欢女人吗? 没法回答。对刘十九,我确实没有动过任何心思,因为她在我眼里还远远算不上女人。但是对真的女人嘛比如从我眼前走过的漂亮的宫女虽然没硬,但不能说是没动过欲念我当然是很喜欢女人的啦但是吧 本来,我就没觉得结婚这事对我来说是一定能成的。我小时候,人家都觉得我这个家境别想娶媳妇了哪个姑娘会跟我,我也觉得人家说的没错。后来跟魏弃之,有了功名,心思稍微活络了,可也不知道是我婚运不好还是真是他背后搞鬼,婚事谈了吹吹了谈谈了吹的,渐渐就把我的期待磨没了。再后来魏弃之把他心思都亮出来,我眼瞅着一辈子都得当他男宠 我实话对他说:我早就断了能成家的想望了。 我可是难得这么明白地和他认怂,孙子却不领情。 想望?他说,我倒忘了你最大的心愿是这个了是我不好,阿信。 然后我就被皇帝赐婚咧。 我知道他这是又犯病,恶心人,知道我不乐意才非要这样。但是吧看他一个劲在那笑,就觉得他这样挺瘆人也挺可怜的。他就跟桃林写的刚发现武帝移情别恋的陈皇后一样,因为嫉妒做些难看又无聊的事。 所以我一开始,还勉强能接着好言好语地和他说,你不要这样。但是魏弃之要是个别人给他台阶他就愿意下的人我也不会老说他小肚鸡肠了。爷难得对他这么忍让,他还是接着和爷犯病,爷也就火了。而且爷本来就窝着火呢!因为个药的缘故,和小姑娘打架打硬了,跟个yin棍似的。他不懂我的郁闷也罢,非得冤枉我,逼我承认我就是个yin棍,想要姑娘想要到这份上,对不起他最后这一点,可太让我气愤了。我和他对骂起来:你和段鸣玉结婚我都没介怀过你左右都有的是对不起我,我对姑娘除了硬一下睡都没睡过任何一个女人我对不起你?你要不要脸! 孙子嘛,他说别人对不起他,可以,拿他指控别人的道理来指控他,不可以。 魏弃之好生气,我从来没见过他露出这么明显的愤怒的表情,说实在的怪吓人的。我第一时间以为自己要被他痛打一顿没有。他走了。 晚上,我的婚事就给定下来了。皇帝圣命,婚礼就在偏殿办,反正两位新人都是孤儿没有亲眷,正好也不用宴请什么宾客了,一切从简。我去他娘的从简。 第二天,我主动过去找他,和他说:当初你那么多次拿着我不能娶个没身份的女人做老婆为借口妨碍我婚事,现在就要我娶你细作营养出来的孤女吗?这真是我这辈子想出的最有道理而且最不要脸的推诿的说辞了!确实唬得魏弃之一时都拿不出驳我的话来。他叫我滚,我看我驳倒了他胜利了一半哪能滚啊他叫人把我撵了出去。 然后我就见不到他了。皇帝不想见我,那他就能让自己不见我。轻功差不多能用了,第一时间居然是半夜偷爬上殿顶,一路潜行想去找魏弃之接着掰扯这事我也是没想到然而被侍卫带人拖下来了。我才发现,这宫里侍卫原来这么多啊,巡逻还挺勤,守得还挺严,我根本近不了魏弃之的身。 我想,没准这样晾一晾,冷静冷静,也是好事。魏弃之逼我娶刘十九,固然是恶心了我祸害了刘十九,可是说到底,最难受的应该是他自己。就他那样,我当初多去亲近了一下小神童他在那又打小孩又打我,回忆起跟董柯说我缺心眼那事就恨起我当年瞧着和阿柯要好得跟他和我似的他不可能让我真结婚的。更何况我不要自己的脸了说了那么恶心的话,是我嫌弃刘十九的门第,不是他小肚鸡肠看不得我成家,我毁了自己的面子给他面子,他总归可以顺意了吧?等一等,没准就没人提结婚这茬了,过几天他半夜摸过来把我一睡,这事也就过去了。 过几天,王太御告诉我,新安伯收养了刘十九,现在她姓魏名芸,也是高门贵女,配得上我了。 我一口茶水全喷出来。 * 乐声突然停了,哗啦啦跪地的声音,接着是问安哦,陛下来了。我还以为他不来了。 虽然我和刘十九没有爹娘,该摆的爹娘的席位也没落下。魏弃之就那么径直走到了我爹的位置,坐下了。 乐声又响起,王太御又开始咳嗽,小声提醒我,这是新妇领进来了,我该去迎接自己的老婆了。 我死死盯着魏弃之。他一动不动地直视前方,不看我。 算了!不能指望一个犯病的王八蛋自个明白过来他干了桩多傻逼多无聊多荒唐的事停下他这样没事找事让大家都难堪的行为。那句话怎么说,指望别人不如指望自己啊!我站起来,正要大喊一声,爷不娶 我站着,吃惊地看着那个盛装浓抹的小娘子。这是刘十九?这他娘是刘十九? 未免有点太漂亮了吧其实说来比不上天下最美的桑瑕公主,主要是,特别对我的胃口 漂亮姑娘严肃地看着我,接着越过我,看向了呃,我反应过来,回头看过去。魏弃之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盯我的。本来他面无表情,在我看过来后,凭空给我慢慢变出了一个笑容来。 阿信喜欢就好。他说。 我错过了最后一次向他证明我没动念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