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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早上班,晚下班。如果你要坐我的车的话,每天都会迟到早退。”我无语凝噎地望着他……“小叔,你就让我去总公司吧?啊?”我可怜巴巴地请求着。他高深莫测地看着我,似乎并不为之所动。就在我以为自己没戏了,正转身要走的时候,一道低沉的声音传入我的耳中。“明天去总公司报道。”我惊讶地转过头。他睨了我一眼,补充道,“职位是,我的私人秘书。”诶?这就成了??而且竟然还是他的私人秘书?!我就知道事情不会这么顺利。第二天去公司时才发现,原来他已经有秘书了,而我只能算得上是他秘书的秘书……他的秘书罗琳是个很成熟漂亮的女人,三十岁左右的年纪,待我十分亲切随和。她简单给我介绍了下日常的工作,并且提点我怎样顺利轻松地完成。我微笑,“谢谢你,罗琳姐。”“客气什么。”她捏捏我的脸蛋,啧啧道,“小凝凝,你这张小脸可真漂亮,你们沈家的基因也太好了吧,一个个都长着祸国殃民的脸。”我有些尴尬,“罗琳姐,求你一件事,我和小叔的关系,能不能帮我保密啊,我……”她拍拍我的背,脸上露出“我懂”的表情,“我明白,你是想靠自己的实力,而不是让别人觉得你是靠关系才进来的对吧。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我怎么敢告诉她,我只是憎恨血缘之间的这种羁绊和无能为力。于是扯出一丝笑容,“太谢谢你了。”她不乐意了,“再这样见外我不高兴了啊。”我拉着她的手撒娇,“好嘛,我知道了。”她这才笑着转身离去。站在镜子前,看着那张白皙精致的脸,我知道这张脸可以称得上漂亮。从小到大,身边不乏追求者。拥有这样的条件,仿佛天生就应该是自信的。没错,大多数情况下确实如此。可一站在他的面前,我便卑微地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抛下我所有的骄傲,心甘情愿地匍匐在他脚下。我拒绝所有男生的示好,顶着一个清高的名号踽踽独行。我甚至尽量避免和异性说话,因为不想让他看到我和某个异性走得太近,更加不想让他误会什么。我知道这样的举动很可笑,也明白他或许一点也不在意,可还是倔强的坚持着。我在坚持什么呢?明明心里清楚,如果他知道我对他的感情,将会是怎样地厌恶。明知不可为,却仍要为之,所谓偏执。明知不可得,却仍存妄念,是为罪孽。而越偏执,越求而不得。就越是更深的迷恋和堕落。本就,无药可救。第9章暴露(2)冬季早已结束,残余的寒气却仍流连不去。我站在茶水间,举着一杯开水暖手。窗外。雨水冲刷过的天空澄澈明净。半边彩虹在云层中若隐若现。来沈氏实习差不多有一个月了,整体来说还算比较清闲。比较有难度的工作基本都是由罗琳完成的,我也就是帮她打打下手。我的办公桌在罗琳的对面,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小叔的办公室。桌上的唯一一部电话是通向小叔办公室的内线专机,它响得很频繁,接起之后却几乎都是一成不变的六个字。“给我泡杯咖啡。”到后来演变成了两个字:咖啡。我觉得小叔完全就是把我当成了一个可以行走的自动咖啡机。算了,咖啡机就咖啡机吧,好歹还算有点利用价值。令我苦恼的是另一件事。财务部的经理正在追求我。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平时都打扮得这么低调了,每天千篇一律的白衬衣黑裙子,看起来规矩又古板,为什么还是会被盯上了呢。我反思了很久都没得出个所以然来。关键是这个人还真是毅力可嘉,我都已经明确拒绝了,他还是不死心,天天有空没空地往这边跑。不由瞥了一眼小叔办公室的窗户,灰蒙蒙的什么都看不见。他办公室的玻璃都是特制的,只能从里面看到外面,外面却看不见里面。越想越烦闷,希望小叔没看见宁清轩天天来找我才好。唔,宁清轩,就是公司财务部经理,刚从牛津大学读完博士回来,年仅二十七岁就坐上了这个位置。说起来,也算是一表人才,事业有成,公司不少女同事都对其芳心暗许。所以他为什么对我感兴趣啊?无语望天……神啊,快把这块牛皮糖收走吧!拿起桌上的一份文件,准备送去小叔办公室。刚走了没几步,就被罗琳拦了下来。“怎么了?”我疑惑地问。她往小叔办公室瞥了一眼,悄悄跟我说,“总裁女朋友来了,你先别进去打扰他们。”我陡然僵住,“女、女朋友?”“对啊。”她奇怪地看我一眼,“你不知道总裁有女朋友?林小姐常常来办公室找他呢。”我摇摇头,脸色苍白地回到了座位上。我一直都很清楚,以小叔的条件,一定有很多女人投怀送抱。可是我从来不敢去想……他每天无论回来多晚,无论神色看起来多么疲惫,衣着都是笔挺整洁的,头发丝毫不乱,甚至身上连女士香水味都没有。这样的他,完全不像是有女朋友的样子。我以为自己已经观察得足够仔细,对他的生活习惯已经足够了解。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一天,会从别人口中得知他有女朋友。我呆呆地望着办公室门口,足足二十分钟后,门才打开,一个高挑美丽的女人从里面走了出来。她穿了一件黑色抹胸裙,棕色的卷发慵懒地披散在肩头,身材火辣,看起来十分地时髦性感。我不禁低头看了下自己扁平的身材,顿时觉得挫败不已。像小叔那样的男人,应该喜欢的是她这样前凸后翘的成熟女人吧。而我素面朝天的脸庞,青涩的身体,他应该连看都懒得看一眼吧……前所未有的失落向我袭来。我躲避不及。只能麻痹。第一次去了酒吧。格调还算不错,幽蓝色的灯光,没有震耳欲聋的摇滚,而是放着一首舒缓的轻音乐。坐在吧台前,点了一瓶威士忌。对从来没有喝过酒的我来说,这种酒的确够烈,也够让人麻醉。只喝了一杯就感到头脑晕眩,身体虚浮。刚觉得心里好受一点,偏偏又见到了一个不想见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