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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失忆中

    

离婚中失忆中



    一枚戒指。

    一枚灰扑扑的素戒。

    这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这居然戴在我的手上。

    我可不记得我有这枚戒指虽然以前父母曾经送过我一些珠宝首饰,但是家里的值钱物件应当都在破产时被变卖。

    可我又能莫名地肯定这枚戒指就是我的,并且,我不想要它了。

    为什么呢?

    我尝试思考。

    等等,等等

    前年,高一,我十四岁,父母突然破产,父亲自杀,我自云端跌落至泥沼。

    再不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千金。

    自此之后,我跟着母亲相依为命,但母亲也在我高三那年查出不幸罹患胰腺癌,支撑到看见我的名牌大学录取通知书,最终在暑假时溘然长逝。

    前天我刚办完母亲的葬礼,转头便发起高烧,卧床不起。

    一转头,我看见床头柜上放着的一杯水和空药瓶。

    手头没几个钱。

    我舍不得去医院,吃了两片药想如此熬过去。

    哦,难怪头那么疼

    我从床上坐起来。

    靠在床头,我拔下无名指上的戒指,竟然戴得很紧,我费了不小的劲儿才拔下来,戒指之下的皮肤比旁边明显白一个色号。

    我用大拇指和食指捏着这枚戒指,对着左边窗户,金色的光像是被套在戒指里,在边缘被折射,描出一圈细细朦胧的金边。

    旋转一圈。观察。

    戒指内侧刻有两个字母:s&c

    但没看到品牌标识。

    大抵只是普通货色。

    拿去卖掉。我想。正好换生活费。

    我摸摸额头,不觉得发烫,应该已经退烧。就算还没退烧也不可再拖,我必须去上班。

    为了筹措上学的学费,我找了一份在酒吧服务员的打工。

    再不去,说不定要丢掉这份来之不易的高薪兼职。

    我起身。

    身上穿的裙子是我最喜欢的裙子,是十六岁生日时母亲所赠,一件法式长裙,米色,方领,并不贵重。

    我也没几件衣服,破产搬到小房子以后,天天穿校服就行了,常服只有这件长裙最得我钟意。

    但不知为何,今天竟然觉得裙子穿在身上,腰际有点松,胸口却又有点紧。

    床边竟然没有凉鞋拖鞋,只有一双细高跟鞋。

    找了一圈,没别的鞋,便穿这双高跟鞋出门。

    明明我应该没穿过高跟鞋,但穿上这双鞋走起路上,竟然如履平地。

    路过门口的玄关镜,我瞥见一眼自己路过的身影,不由地停住脚步。

    镜子有一阵子没擦了,蒙一层灰。

    我瞧见镜中自己的朦胧身影,镜中的女人像我,又不像我。

    我记得自己是个瘦巴巴的小丫头,为什么这个女人如此窈窕婀娜?

    还是我错觉?

    算了,可没空自恋,还是赶紧出门搞钱去。

    我继续走,真出门去了。

    我在路上找到一家金店,进门说要卖东西。

    原本我只想要普通店员接待,但看上去像是店里经理的男人亲自来接待我,语态殷勤,问:小姐,您要买什么?

    我讪讪说:我是想来卖戒指。

    他的兴致淡了半截:什么戒指?

    我把戒指递给他。

    他看过之后,脸色更冷,声音也冷:小姐,别开玩笑了,你这就是一枚普通的合金戒指,不值钱。

    啊!?

    我面红耳赤。

    我虽然不喜欢这枚戒指,可总有种它曾很珍贵的感觉,这才敢去金店问价。

    没想到真是西贝货。

    我拿回戒指,喏喏道歉两声。

    离开时,我听见有人嘀咕:这女人这么漂亮,看上去高贵优雅,像个有钱人的样子,竟然想拿个破戒指过来行骗。

    一直走到酒吧门口,我的脸都没降温下来。

    抬头看,这酒吧名字似乎跟我记忆里有些不同,一片崭新,还立着花篮,我半信半疑地走进去。

    一个四十岁上下、身材高挑、妆容浓艳的陌生女人走出来,问:你是谁?有什么事吗?还没到开店时间。

    她打量我的眼神让我很不自在。

    我说:我跟之前的老板约好在这里工作。

    女老板笑起来:这里三个月前已经卖给我了啊。

    对不起,对不起。

    我又道歉。

    我转身走到门口,却被她叫住:不过,我确实缺服务员,你长得这么漂亮,不如来我这里工作。

    留个名字和手机号码吧。我姓林,你叫我林姐就可以了。

    我叫缪枝晚。囊中羞涩让我无法拒绝这份工作,我拨了下头发,不好意思地说,但我没有手机。

    酒吧女老板诧异问:没手机?

    我说:没钱买。

    她抽一口烟,说:那你明天记得过来。你起码好好上班一天之后,我再给你垫付工资。

    我忙不迭点头:好,好。

    但今天该怎么办呢?

    我回到家,翻遍了四处都没找到钱,存折和银行卡也不翼而飞,冰箱空空如也。

    没办法,我拿了块旧格子布,包上一些乱七八糟的小东西,拿去夜市上摆地摊卖。

    卖了几件出去。

    最热闹的时候,来了一个女大学生,看中了我的那枚没卖出去的破戒指,问:这怎么卖?

    我连忙说:一百。

    她摇摇头,说:太贵。五十。

    一通讨价还价。

    最后以六十六成交。

    也算不错。

    一晚上卖旧物换了三百多块,我心满意足,开心回家。

    哼着小曲儿走到家门口。

    瞧见个鬼魅般女人身影在徘徊,一看见我,直朝我扑来,吓我一跳。

    到了光下,我看见她的模样安心下来。

    是我的发小闺蜜程絮。

    但程絮看上去成熟好多,一点也不像是学生妹,她应当是假小子短发,现在却是大波浪卷发,面色憔悴苍白,眼底尽是红血丝,一见我就拉住我,着急地说:我他妈都快被你吓死了。

    她的手在发抖,低头打量我:还活着就好,还活着就好。

    她虚虚打我两下,恨恨地问:你这两天跑哪去了?

    我说:啊?我去找工作了啊。

    她松一口气:你也不说清楚,我收到你定时发的信,你居然在信里写让我给你收尸,我都吓傻了你知道吗?跑到你家来,却什么人都没看到!

    你还笑呵呵地回来了!

    我:

    我纳闷地说:你是收到恶作剧信了吧?你怎么那么傻啊?

    我摸摸她的头发:你什么时候去接了长发?真漂亮。

    程絮一头雾水:什么接发?我这是真发啊。枝枝你今天怎么怪怪的?

    我笑呵呵说:因为找到工作了啊。

    我与好姐妹手牵手往屋里走:找到工作,等我去了大学就有生活费了,我想到时候找份家教兼职

    程絮像是见鬼似的看我,怔怔半晌,不敢置信地说:你都在说什么啊?枝枝,你已经高中毕业十年了。

    我懵了:啊???

    程絮把我拉到全身镜前,擦干净镜面,打开灯。

    啪嗒。

    明亮的光照下,镜子清晰地找出我的样子。

    这绝不是一个青涩的十六岁的少女,她看上去有二十多岁的样子。

    而且,漂亮极了,妩媚昳丽。

    我不敢眨眼,瞪着镜子里的女人,那个女人也在瞪着我。

    这表明,她就是我。

    太奇异了。

    像是一个柔媚成熟的女人身体里装着个稚嫩朦胧的少女灵魂。

    程絮严肃问我:你还记得多少?

    我摸摸鼻子:我记得我刚高中毕业啊

    程絮想了想,用考题重点的语气问:枝枝,你记得宋慎铭吗?

    我:谁?

    程絮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她倒吸一口凉气,紧皱眉头,说:你老公。

    我:?

    程絮:你正在跟他闹离婚,打算分他个百亿身家呢。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