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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藏娇[穿书] 第59节

    这名字也太怪了。

    而在陈玉门看起来,这无异于一种警告,上位者漫不经心,不把自己看在眼中,随意就能要了他的命。

    他吓得魂飞魄散,战战兢兢道:“学生是陈玉门。”

    想起当日的事,陈玉门就悔不当初。他与萧樘并没有什么深情厚谊,就是过年时在宴席上见过几面的远方亲戚,往上数族谱都要数到八辈开外的那种。他爹三番四次警告自己,不许和萧樘那样的人来往,陈玉门也没牢记在心,就是不好违背他爹的话,平日里都不来往。

    那日确实是凑巧,他上完课后回家闲极无聊,又被他爹骂了一顿,说是功课太差,内心郁闷,萧樘正好上门替贵妃传话,两人正撞上了,萧樘说看他灰头丧脸的,不如出去找找乐子。

    陈玉门心里憋着气,加上又真想瞧瞧外面的乐子是什么,一赌气就和萧樘出去了。

    刚到了那,陈玉门就后悔了,觉得乌烟瘴气。后来嘴没把门,一不小心提起长公主,更是不敢再开口说话。直到在外面瞧见了长公主本人,又被威胁,回去后简直是寝食难安了。他爹瞧着陈玉门那可怜模样,都没再提他出门跟着萧樘胡闹的事,只让他下次不许再这样了,在家好好休息一天。

    本来这么辗转反侧了一天,陈玉门想着大不了挨他爹一顿打,从书斋退学,没料到传来萧樘的死讯。

    听说是乘船夜游锦水湖时,喝醉了不小心跌进湖里,就那么溺死了。

    萧家人不能接受,萧贵妃连皇帝都求了,锦衣卫查了两天都没查出什么蛛丝马迹。

    确实是死于意外。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长公主当日以去护国寺为由出了宫,实则在青云坊与人见面,陈玉门又不是傻子,稍微想想就知道是有要事相商,说不定是颠覆目前朝堂局面的大事。没料到离开之际竟被萧樘撞上,于是萧樘就那么死于意外。

    那,长公主会放过自己吗?

    陈玉门浑浑噩噩地等了几天。他不敢把这事告诉他爹,想着长公主既然有如此手段,自己将消息泄露出去,父亲必然有所异动,被长公主察觉,到时候怕是牵连到家里人。还是一人做事一人当,先求求长公主吧。

    想到这里,陈玉门诚惶诚恐道:“殿下,学生再不敢了。”

    陈玉门还用了点小心机,他以学生自称,希望唤起容见的同门之情。

    虽然容见本来也没打算对他怎么样。

    陈玉门道:“萧樘已死,当日之事,绝不会有旁人知晓,学生以身家性命发誓,必定守口如瓶,至死不会吐露一句。”

    容见愣了一下。

    当日那人是萧樘萧家人,他竟然死了。那是他倒霉,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容见很快反应过来,他虽然在演戏一道上没什么天赋,但好歹亲身实践数月,有了长足进步,已可以自如地调整情绪,外人轻易看不出来马脚来。

    而眼前这个陈玉门,十成十是觉得萧樘是自己杀的。

    容见不会同情萧樘这样的人,只会觉得老天有眼,报应不爽。

    某些时候,容见也会很功利地迷信一下。

    他这么想了片刻,陈玉门久久等不到他的应答,偷偷瞄了一眼,被容见抓住了。

    陈玉门像是看着猫的老鼠,吓得赶紧缩回洞里。

    容见依旧是笑着的,唇角微微勾起,笑意不达眼底,将一个狠辣大魔王的形象演得入木三分。

    他慢条斯理道:“既然如此,本宫也不是那等草菅人命之人,不过,但凡有一丝风声,你的命……”

    陈玉门听出他话中意思,连连道:“懂懂懂。”

    容见的话一顿,继续道:“你既已知道,以后须得给本宫办事,先在书斋里用心读书,留做他用吧。”

    能留下一条命就谢天谢地了,陈玉门赶紧道:“学学学。”

    容见是觉得他本性不坏,胆子也不大,还有空偷跑出去和萧樘玩,估计是太闲,多学习就好。

    齐先生应当感谢自己,容见想着,让书斋里的一个学生迷途知返了。

    当然,容见不会知道陈玉门日后的命运,他也不记得这么点小事。陈玉门是在《恶种》里出场过的一个小人物,这是他与萧樘的第一次见面,也是他日后放荡颓废的开始。人一旦尝到了享乐的滋味,堕落起来是很快的。

    他和萧樘混作一处,也学了那样的恶习,不再读书,成日游乐。萧樘怎么可能将他当做自己人,有一次失手杀人,将罪责推脱到他的身上,被衙门判处了流放。陈玉门没有杀人,但父母对他的言而无信早已失望,以为他真的到了那样的地步,只觉得他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并未求情打点。而当时大胤早已摇摇欲坠,衙役也于流放途中逃跑,却没给陈玉门解开锁链。他出身清贵,前半生无忧无虑,衣食不愁,前途广阔,最后却是冻饿交加,死于破败的城隍庙中。最后留下的不过是好友口中的一声叹息,说他在绘制地图,制定路线方面颇有天赋,他的父亲却对此不屑一顾,不许他学这些旁门左道。若是还在人世间,倒是可以一同为主公明野效力。

    而如今萧樘溺水死了,陈玉门又被高深莫测的容见吓得不轻,日后只有好好读书,为长公主做事,保全性命这一个念头了。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

    时至深夜,上京城门却忽然大开,一条长长的车队等待入京。

    那车队与大胤的颇为不同,驾着的马极为高大健壮,且每一匹都是如此,没有稍次一些的,只有更好。

    这是北疆来朝贺的车队,守卫看到车上的标志,懒得理会不说,甚至呸了几口唾沫。

    大胤与北疆仇深似海,这是前朝遗留下来的,未曾消解的仇恨。

    总有一天将有一战。

    前朝积重难返,也有与北疆羴然人年年征战的缘故。容士淮起义之时,北疆内部几个部落也矛盾频发,四分五裂。所以登基之初,容士淮来不及整顿朝中世族,暂且敷衍,就是为了专心对外,在北疆边屯田备兵,准备趁着北疆部落动乱,一举拿下,将他们赶回几十年前的草原去。

    但容士淮死得太早了,早的还未布置完,更谈不上用兵。而对于费金亦而言,自登基过后,根本没空理会北边的事,甚至开口与羴然人讲和。他认为有崇巍关这样的天堑,易守难攻,北疆羴然人纵有铁骑,也无法轻易大规模入关,至于飞骑sao扰,掠夺百姓,只是一些小事。

    攘外必先安内,费金亦对于千里之外的事没有兴趣,他要的是身下宝座。

    接到北疆科徵阐部将要入京朝奉的消息时,大胤上下难以相信,因为虽是表面讲和,但实际北疆狼子野心,一直未加遮掩,只是暂时没有大规模用兵。

    但既然来了,也无法视而不见,拒不接待,这样有失体面。

    今夜太晚,无法入宫,官员将北疆的车队安排在会同馆歇息,休整过后,再谈入宫事宜。

    来访的车队由科徵阐部的十四王子达木雅领头,他是这次拜见大胤的使臣。

    达木雅走下车,抬眼看了一圈周围,他是第一次来到大胤,从前他只从师父口中,以及书籍中听闻过这些。

    草原上的风光很好,可他从未见过这么精巧的亭台楼阁,连屋檐一角都这么精雕细琢,这是他梦里的大胤。

    达木雅的胸口都热了几分,与一般羴然人不同,他的情绪非常内敛,开口时是很标准的大胤官话:“师父,您从前的旧宅在哪里?我看能不能托人买下来,总不好叫旁人占着。”

    车中走下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他和羴然人不同,没有直至老去也依旧健壮的身体,他显得有些矮小,背是微微弓着的。

    他开口道:“兰亭,不急。”

    兰亭是他给达木雅取的字,他是达木雅的先生孔九州。

    达木雅是可汗第十四个儿子,在大胤幼子总是能多得些怜爱偏宠,而在草原上却截然相反。达木雅的年纪太小了,他能拿得起刀的年纪,比他年长得多的兄长们早已陪着父亲征服各部,建功立业了。达木雅错失那样的机会,也得以存活下来。在他上头的哥哥死了五个,有一个断了腿,不能再行走,还有一个瞎了只眼,幸运的是还能上战场。

    达木雅没有那样建功立业的机会,北疆上的部落重新统一,他们尊他的父亲为可汗,他的兄长们手握重兵,每个人都战功彪炳。

    达木雅的母亲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她出自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部落,作为礼物被送到科徵阐部,当初来的人有八个,只有她活下来顺利生下孩子,留在可汗的帐中,别的人要么死了,要么被赏赐给了下属。

    她能看得清形势,知道一旦整顿各部,下一个目标就是关内中原。

    达木雅七岁时拥有了来自大胤的师父孔九州,他像对待父亲一般尊崇这个人。

    孔九州是前朝遗臣,他誓死不为新朝效力,宁愿投靠外族。

    孔九州教达木雅读书识字,教会他道理,教他朝政上的缺漏之处,教他如何利用这些达成目标,也教他中原人的一切弱点。孔九州如此仇视这片土地,他希望这里被外族毁掉。

    达木雅扶着他下车,恭敬道:“都听师父的。”

    回到房间后,一旁的带刀侍卫阿塔为达木雅整理床铺,也探查周围是否有陷阱,达木雅则在灯下写信。

    他写的一手好字,是非常标准的馆阁体,得花大功夫才能练的出来。

    阿塔也会大胤话,只是说的没那么标准,他问达木雅要做什么。

    达木雅没回答,只是将信封口,随意道:“阿塔,你还以为自己真的是上京给大胤皇帝朝奉的啊?”

    阿塔不明白他的意思。

    达木雅嘲弄道:“王朝命运,竟系于一个公主身上。”

    “真想看看她是个什么模样。”

    *

    对于外族朝贺一事,容见最初的印象是内务府送来的东西。

    这次是外族奉上的,与平常地方送来的不同,更显得稀罕新奇,所以太监副总管花喜端着东西,亲自送到长乐殿。

    容见从书斋刚回来,正好撞上人送东西来,对方笑意盈盈,容见也不好意思让人放下就走,便坐在一旁听了。

    灵颂也立在一边,陪侍左右,她负责看管容见的私库,外族年礼这样重要的东西,自然要细细查看一遍。

    内务府的太监口条是好,将挑来的几十样东西来龙去脉,发展过程,连带着民间传说,地方习俗都记得一清二楚,一一说了出来,容见本来觉得是浪费时间,后来听得也很有意思。

    花喜让人呈上最后一样东西,之所以放在最后,不是因为有多奢侈华美,而是非常有趣新奇。

    容见也很期待。

    花喜解开红布,托盘上摆着的是一对铃铛,看起来是白银质地,却又有些黯淡,像是放了多年的玩意儿。

    容见问:“这是什么?”

    花喜得意地介绍道:“这是南愚送来的双生铃。这铃铛是南愚内特有的宝石矿物制成,乍看起来是很平常,但两只铃铛平常佩戴起来是不响的,只有同时佩戴在两人身上,靠近之时,才会发出响声。可若是一旦贴近,便又会恢复寂静。”

    容见听了后觉得果然很新奇,也没琢磨出来什么科学原理。但《恶种》这个世界观吧,好像本来也不是很科学的样子……

    这个铃铛,好像有个别的用处。

    容见豁然开朗,突然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对花喜道:“拿来给我看看。”

    又将其中一个递给灵颂,果然他们俩手指接触时,再摇晃这个铃铛也不会响,而一旦分开,行走之间,铃铛叮当不止。可若是灵颂去了屋外,铃铛又重新沉寂下来。

    容见:“哇。”

    做太监做到这个份上,说不会奉承人是假的,花喜笑道:“殿下日后成婚,与驸马各自佩戴其中一只,到时候靠近时就泠泠作响,岂不是天作之合。”

    而后面的话,容见都没太听清了,因为他打算好这双生铃的用处了。

    那个时候,他对明野说,如果生病了,可以叫自己去陪他,但不要动手,会留下痕迹。

    事后想一想,容见又觉得这么做不太对。

    生病时的明野不得不保持警惕,他耳不能听,眼睛也不能被人看到,万一真的有外人图谋不轨,岂不因此让恶人得逞。

    可有了这对铃铛就不同了。一旦靠近,就会自动响起,可以提醒明野来的是自己。

    除此之外,都不是容见。

    容见露出一个很柔软的笑来,他要把其中一个送给明野。

    作者有话要说:

    想涩涩了(指我想看明日见搞涩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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