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玫瑰 第1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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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黑眸睥睨而下,冷若寒霜,似是融不化的冰,坚不可摧。 停了片刻,又不屑嗤声,字字刺他:“你没资格提她。” 作者有话说: 我来啦~ 第87章 半小时前, 京城第一人民医院来了几位“大客户”。 天色晦暗不明,倾泻如注的雨幕突然出现四五辆名贵豪车,车速疾雷如电, 凹凸的宽齿轮胎狠狠轧过柏油路面,霎时间, 水花迸溅, 落于地面漾起层层涟漪。没过几秒钟, 连城的车尾影隐匿即逝。 豪车抵达目的地,仅在医院门口停留两秒钟,站岗保安慌乱拿起对讲机汇报情况,生怕得罪坐在里面矜贵冷漠的京城商圈大佬。 分地位的不只是人, 还有车。 放眼望去, 停路中央车身通体全黑的是辆劳斯莱斯银魅, 其他四辆是白色奥迪a8,价钱明摆着,后者只能成为前者的陪衬。 与此同时, 医院喧嚣更甚, 家属、病患、护士等等众人的目光全然集聚车停的方向,参差不平的讨论声掩不住—— “劳斯莱斯银魅,这是哪个大佬的爱车啊,据说,这辆车全球不过十辆, 每辆价钱不低于这个数!”一青年男人伸出五指, 连续强调三遍,“十五亿啊, 有钱有钱!” “还能是谁?瑞墨公司的老总。要知道, 瑞墨可是世界500强企业之内的上市公司, 内部精英群贤毕集,招聘门槛超级高,学位要求最低得是211研究生,多少人做梦都想去呢!” “诶诶诶,你听说了吗,据说这位老总的现任妻子是加拿大人,背景强大,他们属实强强联合!” “现任妻子?老总离过婚?我怎么不知道,说来听听啊。” “都说是现任……”那人像是感受到了什么,立马朝朋友眉飞色舞,剩下的话吞进肚子里,“别说话别说话,人来了。” “走走走走,惹不起……” 男人下车,身旁保镖为他撑起黑骨伞。他西装革履,身形挺立,神色却万分焦急,视线时不时投向怀中抱着的瘦小女孩。 小女孩头部出了血,鲜血止不住地往外冒,跟在男人身侧的金发女人心痛的要命,眼泪如海般流下。 抓紧一切时间送往急诊室,好在赶来及时,手术进行顺利,小女孩额角的位置缝了三针。 医生说,这段时间要好好养伤,忌辛辣刺激性、海鲜类冷凉食物,多吃些清淡的,适当补充营养,不要过剩。 病房内,沈埕坐在病床旁边,一向冷淡漠然的眉眼,此刻间分外柔和,他对小女孩说:“夕夕,头还疼吗?用不用爸爸叫医生帮你看看?” 刚做完手术十分钟,沈夕便醒来了,看来是恢复得不错。 她漂亮的大眼睛眨了眨,浅浅摇头,“不疼啦爸爸,都怪夕夕贪玩撞到桌角,让爸爸mama担心了。” 小女孩名叫沈夕,中加混血,今年刚满六岁,脸型小巧,皮肤奶白,一头及腰浅色亚麻长直发,芭比娃娃似的。 头部受伤确实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因为贪玩。 原因是今天晚上早早完成家教老师布置的课后作业,玩的时间比平常多很多。沈夕在自己房间内乱蹦乱跳,也没人管,从凳子上跳下来不小心撞到额角,小孩的承痛能力不强,也致使她当场直接昏了过去。 恰逢私人医生临时出差,这才不得已来医院。 沈埕终于放下心,“那就好……” “爸爸,mama呢?”沈夕左右张望宽敞的vip病房,没看到女人的身影,细细的眉宇微蹙,唇嘟着,“mama去哪了?” 沈埕解释:“她怕你饿肚子,出去买些清淡的粥。” 这时,西装外套的手机震动了下,沈埕抽出手机,让沈夕看清消息内容,上面显示—— a妻:【夕夕是我的宝贝女儿,吃的什么必须我亲自来买。】 a妻:【我马上回来,就快到了。】 沈夕眯了眯眼睛,笑得有点得意,“mama知道我想吃什么粥。” 话锋一转,她的语气又带了点小控诉:“不像爸爸,平时工作太忙都没时间陪我。” 语出成真,男人手机电话铃声响了,沈埕低头看联系人信息,是他的助理,十有八/九是工作方面的事情。 沈埕刚想说什么,沈夕先一步替他回答:“我没事的爸爸,你去接电话吧。” 长这么大,沈夕非常懂事,不仅比别人家的孩子更机灵,也很会察言观色。 简而言之,智商情商都不输。 她是这个家里拥有母爱父爱的小公主,是掌上明珠。因此,性格上活泼开朗,又有西方人开放自由的思想,同龄的小朋友们非常愿意和她玩耍。 沈埕点头,“那爸爸出去了,五分钟。” 沈夕表示没问题,“okok。” 可男人怎么也没想到,打完电话,正想赶回病房,转眼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集团老总习惯高高在上,开口没有说“打扰一下”的前缀,而是直接叫了他认为笃定的名字—— “沈厌。” 世界很大,世界又很小。 在京城,这是他们父子俩第二次遇见。第一次在杨艺琴行,只不过,沈厌装不认识他,甚至没有多分给他一个眼神,完全把他当成陌生人。 多年不见,眼前的少年不再青涩稚嫩,完全变了模样。 沈埕上前走了几步,他知道他们之间好像没什么话可以说,能引起共同话题的,只有沈厌的母亲——苏若沁。 当男人直截了当谈起苏若沁的时候,沈厌果然打断了他,嗓音生冷,好似染了雾。 其实,沈厌不想和沈埕多说一句话,可后者好像不给他机会,用叱咤资本市场对宿敌步步紧逼的一贯套路,尽管对亲生骨rou也丝毫不客气,“行,我没资格。那你说说你来京城干什么?为什么不待在云夏?” 沈埕低眼,手指拨动腕处不菲的银表,不经意哂笑:“还是说,你知道我在这儿,一个人撑不下去到京城投奔我?” 现在的男人和刚才在病房安慰沈夕的他判若两人,明明都是自己的孩子,态度却如此天差地别。 投奔? 沈厌扯了扯唇角,凛沉的戾气显现,言简意赅:“少做梦。” 他们不像普通父子那般和睦,更像敌忾的仇人。 三个问题,沈厌只回答了最后一个。 而第一个为什么来京城的问题,以及第二个为什么不待在云夏的问题,都是因为温书梨。 沈厌想让温书梨站于金字塔顶端闪闪发光,清溪省的资源固然好,可远远不敌京城。 以他们两人省状元和省榜眼的优异成绩,报考清溪省的985、211名校绰绰有余,但他想让她踏入国内最顶尖双一流名校的门槛,不想她困在小片地域。 温书梨值得最好的,她自由、热烈,现在是,未来也是。 三个问题的来因,和这个离他五米远、又自以为是的男人没有半点关系。 “可以,翅膀硬了,敢和你爸这样说话。” 沈埕偏头低笑,自己都不敢相信被“少做梦”三个字激起了烟瘾。 他下意识摸向西装内侧的口袋,找出打火机和香烟,刚想点燃,两根夹烟的手指一顿,继而收了回去。 医院里面不能抽烟,还算有点良心。 或许刚看到,或许根本不关心,沈埕下巴微抬,问得不真诚:“怎么回事?身体生病了?” 少年推着输液架站了好一会儿,男人不可能看不见。 是根本不关心他,既然不关心,虚情假意的言辞,说出来干什么。 沈厌觉得问题无聊,他可没有那么多时间浪费。 欲想转身,一道清脆如黄鹂的公主音插了过来,她的笑容纯粹,见到许久未见的亲人特别激动,甜甜地叫他:“哥哥——” 沈夕打开病房门往外走,一眼便认出了沈厌。 小女孩跑的步伐轻盈又欢快,越过沈埕。 不料,脚下倏然一滑,在沈厌的斜前方兀自摔了跟头,同时,伴随着她的一声痛叫:“哎呀,好疼呜呜……” 做了手术,本不能剧烈活动,这么一摔,极大可能加深额角的伤口。 三人的距离目测来看,沈厌离沈夕最近,但他可以选择不帮她。 也是,那个男人和另一个女人生的孩子,为什么要让他来扶? 在以往的相处过程中,沈夕可以隐隐感觉到,沈厌好像并不喜欢她这个meimei,更准确的说,应该是继妹。 沈夕小小年纪懂事很早,两秒后,她撑着地面,“没关系,我自己可以起来。” 再抬眸时,她看到沈厌蹲下,向她伸出手,声线虽无波无澜,却是真正的关心:“地上凉。” 沈夕笑得更灿烂了,小小的手掌搭上他的,“谢谢哥哥。” 心里想:哥哥好像没那么不喜欢她,不然不会扶她的。 刚才摔得疼,沈夕控制不住泪腺,两滴不争气的眼泪顺眼角滑过瓷白的脸颊。 她想擦掉,只见沈厌递给她一张干净的纸巾,并说:“拿着,自己擦。” 面对“陌生人”,话还是一如既往的少。 沈厌仍然蹲着,因为这样能和小个头的丫头平视。 此角度,沈夕注意到他肩膀还未蒸发的雨滴,抬起稚嫩的手掸去水痕,“哥哥,你这里……” “头怎么了?”沈厌问。 沈夕不好意思地抿唇,慢吞吞地说:“我贪玩撞到桌角了,做了个小手术,头上缝三针,不过现在没事啦。” 沈厌摊开手,“橘子给我。” 两个砂糖橘是病房果盘里的,沈夕拿在手里玩,当然,也有忍不住想吃的念头。 沈夕老老实实给他,狐疑道:“给哥哥,你想吃吗?” 沈厌说:“做手术忌冷凉,医生没跟你说?” 沈夕笑了笑,掩饰尴尬。 医生叔叔说了的,但她就是想贪吃嘛。 三个人,总有被“排挤”的那个,此时的沈埕就是那个被“排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