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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千金养家日常 第8节

    院子里带着俩娃在玩的豆芽听到动静,赶忙开了门迎了出来,看到这么多木料,也直接呆住:“这么多木头……”

    木料有粗有细,一家人并三名赶车大叔开始往里卸货,后面跟着的围观群众也撸了袖子上来帮忙。

    三车木料很快就卸完了,沈惊春将车费结清才朝帮忙的村民道谢:“多谢大家帮忙,只是我家才搬过来,也没个茶水招待的,实在是失礼。”

    徐大娘夹在人群中间,摆手道:“乡里乡亲的,帮把手而已,值当什么,惊春丫头你真要做木匠啊?”

    即便是个假千金,那也是在侯府长大的,若非身份换了回来,这样的娇小姐那是她们一辈子都不可能见到的,哪怕此刻院子里堆了很多木料,还是没几个人相信。

    沈惊春在心中给徐大娘点了个赞,笑道:“是啊大娘,我家也没有田地,以后怕是生活艰难,做木工好歹能贴补些家用,正好家里也没啥家具,就准备自己做些,总比在别人那买要划算些。”

    她长得艳而不妖,笑起来像个小太阳一般,即便在场的全是女人,也被这笑容晃花了眼,下意识觉得长得这么漂亮的姑娘,肯定是不会撒谎的。

    方氏的闺女要做木匠的消息,当天就传遍了整个平山村。

    晚上吃过晚饭,因床还没做起来,一家人还是打着地铺,黑暗中方氏终于还是忍不住,低声问道:“惊春啊,这木料是不是有点贵了?”

    沈惊春忙了一天,冲了个热水澡,躺在铺盖上就有点迷糊了,听到方氏说起这个,脑子立刻清明了。

    明知道只有自家几人在,还是压低了声音回道:“娘,你知道这些木头叫啥吗?”

    普通木料全堆在厨房旁边那个杂物房里,但黄花梨却全都搬进了东厢,就摆在沈惊春的铺盖旁边,她说着又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这些宝贝木头。

    方氏不懂这些,在她看来,木头最大的作用就是烧火,花三十五两买了三车木头就是不值当,可闺女是从侯府出来的,懂的肯定比她一个乡下妇人多。

    沈惊春本来也没指望方氏回答,说完又自顾自道:“这些木头叫降香黄檀,又叫黄花梨木,是红木中的极品,咱们祁县我不知道,但若是在京城,一套桌椅便要这个价格。”

    沈惊春在方氏手中写了个五。

    “五十两?”

    方氏惊的声音都变了,却听沈惊春轻声道:“不,五百两。”

    宣平侯府是本朝老牌勋贵,徐晏书房便有一整套的黄花梨桌椅,买来就是五百两,可即便这么贵,也是来之不易,要不是他动作快,这套桌椅的价格恐怕会被撕的更高。

    方氏被这个价格惊到了,翻来覆去半宿,迷迷糊糊的都不知道啥时候睡着的。

    沈惊春摸着木头却睡了来到这边的第一个好觉,第二天早早醒来,就做好了早饭,背着背篓上了山。

    这虽是个架空朝代,但从原主留下的记忆来看,国土却与现代差不了多少,祁县的位置放到现代该是江浙一带,而江浙的气候显然是不符合降香黄檀的生长环境的。

    沈惊春被一堆黄花梨冲昏了头,明知道这些,却还是兴冲冲的上了山,想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有那个狗屎运,能找到活的树。

    东翠山整体海拔不高,但山势连绵起伏看不到头,平山村后面这一部分,只是东翠山很小的一部分。

    前一晚后半夜下了雨,山路泥泞难行,沈惊春的木系异能便开始发挥功效,两根藤条从手中催发,绕上路边的树木,借着力前行,倒比正常情况下走的还要快些。

    沈惊春在山里走走停停一上午,见到的树木很多,但大多都枝干纤细,除此外就是一些低矮灌木和竹子,能用来做家具的树并不多。

    别说降香黄檀了,便是稍微名贵些的树也没看见,转了一上午最大的收获,就是一棵双臂合抱粗细的香樟。

    但有总比没有好,沈惊春从空间拿出电锯,手脚麻利的将树锯倒,又将树干修剪一番,剃下来的树枝用藤蔓捆好,收进空间打算从另一条路下山。

    下山的路与上山的路唯一的区别,便是这边在快到山脚的地方有一片坟地。

    古代没有公墓,若是家中死了人,靠山的一般都是埋在山上,没山的便埋在离水很远的地里,似平山村这样三姓混居的情况,一般都是一姓占一块地方。

    但沈惊春看到的这座坟,却是孤零零的。

    这坟显然是才除过草,土坟包上光秃秃的,坟前摆着贡品,最重要的是,坟前还倒着个人。

    这人个子很高,穿了身洗的发白的旧衣,宽肩窄腰,身形和脸型看上去都很清瘦,眉眼距离近眼型微微上挑,紧抿的薄唇透着股拒人千里之外的清正严肃。

    这是个禁欲系的帅哥。

    沈惊春站在路边看了一会,也没见人动一下,要不是胸口还在微微起伏,简直就像个死人一般。

    她抬脚走了过去,帅不帅的其实倒无所谓,主要是怎么说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好青年,见死不救这种事,她还真是干不出来。

    这人已经烧的脸颊绯红一片,手贴上去热度惊人,沈惊春见他还睁着眼,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可惜半点回应也没得到。

    别是脑子已经烧坏了吧?

    沈惊春单手将人揪了起来,比划了几下,最终还是弯腰将他背起。

    年轻人的胸膛紧紧贴着后背,体温隔着薄薄的几层衣服传递过来,像个火炉一般。

    沈惊春吐了口气,将人往上拖了拖,才慢慢往山下走。

    好在新家就在山脚下,中午天热地里干活的人都回家睡午觉了,一路上也没遇见个人,到了门前,沈惊春朝里喊了一声豆芽,屋内小丫头就飞奔了出来开了院门。

    方氏领着几个小的紧随其后,等门一开,瞧见沈惊春背上背着个男人,大吃一惊,话都来不及问,就扯着闺女进了院子,砰的一声关上了院门。

    她怎么也想不到,闺女上山一趟捡了个男人回来不说,居然还背着他回来了。

    这若是被人知道,只怕清誉不保,以后还有谁敢上门说亲?

    方氏白着一张脸在后面推着两人进了门,到了堂屋倒还知道将人送到了沈惊秋住的西厢。

    方氏深吸一口气,正欲说话,沈惊春就开了口:“娘,是不是找个人来给他看看?我瞧着再不退热,这人都要烧傻了,烫的像个火炉一样。”

    方氏眨了眨眼,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探头一看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来:“这是阿淮啊。”

    她说着一边叫沈惊秋去请陈大夫,一边去井里打了凉水来,替陈淮降温。

    豆芽瞧着方氏忙进忙出,小声问沈惊春道:“小姐,你怎么捡了个人回来呀?”

    “我下山看见他倒在一座坟前,那是咱平山村的地界,想来应该是村里人,就给弄回来了,如今农忙,少有人上山,总不能见死不救。”

    方氏听了便一声长叹:“说来这阿淮也真是可怜。”

    他是随母姓的,父亲周桐本是附近平田村的读书人,与陈淮母亲陈莹成亲后,接连考中秀才举人,等孩子两岁多,又前往京城考进士。

    周桐在读书还是很有些天分的,年纪轻轻便考中二甲,朝考上又考中庶吉士留在了京城,消息辗转一年多传回祁县,陈莹喜不自胜带着孩子上京,可谁知短短一年,周桐在京城便已另娶了一门妻室,还要将陈莹贬妻为妾。

    这任谁也受不了,又惊又怒之下提出和离,还要孩子归她,周桐大约是怕事情闹大影响官运,只能同意。

    豆芽紧紧撰着拳头问道:“和离之后呢?”

    方氏大叹:“我也是听人说的,和离之后好几年却不知道陈莹在京城怎么谋生的,大约过了六年,陈莹才带着九岁的陈淮回了平山村,她已与周桐和离,只能回娘家,可她父亲已死,家中是继母当家,两个弟弟也都是继母所出,她已不是举人娘子,陈家自然容不下她,便将她赶出了门。”

    豆芽已经怒不可遏,骂道:“世上果然没有一个好继母,这嘴脸可真是恶心。”

    沈惊春也在一边点头表示同意。

    方氏的眸光暗了下来,想到方家也是继母当家,她从小到大也没少吃苦,本就不高涨的情绪更是低落不少。

    “陈莹被赶出家门,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陈氏族人也不好说些什么,只给她们母子俩找了住处,开始倒还常有接济,但世间一长,就少有人管了,陈莹为了供儿子读书,日以继夜的绣花,没几年就将身子熬坏了,为了给陈莹治病,陈淮书也不读了,就这样养了两年,三年前终于熬不住,撒手去了。”

    这凄惨的身世,出众的相貌放到现代,妥妥的起点男主。

    后期发展必然是遇到一个又一个的贵人,陪他奋发图强励精图治,最终走上人生巅峰成为大男主。

    那么自己也算是这位大男主强大路上的第一位贵人了。

    沈惊春偏头看向躺在地铺上的陈淮,却不想正对上一双水光朦胧的眼睛。

    第11章

    高烧的陈淮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

    迷蒙的双眼中隐隐透着一丝委屈,整个人看上去都脆弱的不行。

    沈惊春静静的听着方氏说话,双眼却一眨不眨的盯着他,好半晌,陈淮才又重新闭上眼。

    大约是听到这次的患者是陈淮,陈大夫来的格外的快,一进门就冲进了西厢。

    陈淮家是没有地的,初回平山村时,他还小,陈莹又是个女人,只想着多绣花供儿子读书。

    等她熬坏了身子,陈淮从书院回来,他一边替人抄书,一边上山打猎,挣的钱放在一般两口之家生活是尽够了,可耐不住家里还有个病人要养,他又正在长身体,长年累月下来,身板看着便不如一般小子壮实。

    这次倒也不是什么大病,大约是昨夜淋了雨,这才发起了烧来。

    陈大夫叹了口气,语气中全是怜惜:“病来如山倒,这又到了阿莹的忌日,只怕这回不好好休养,身体就要跨了。”

    陈莹父亲只有几个jiejiemeimei,都嫁了出去,如今村里同姓的也没有与她很亲的,更别说陈淮,他虽跟母姓,实际上却是周家的种。

    他这病看着没什么,却要养的,若一日两日的叫族里人照看倒没什么,只怕时间长了就没人愿意了。

    陈大夫倒是想将人接到自家去,但自家人多房少,本就住不开,陈淮去了是肯定住不下的,如今方氏搬来这边,地方倒够住,可他又实在开不了这个口,求人家收留陈淮。

    他正踌躇间,却不想方氏主动开了口:“他那个房子漏风漏雨,不修缮一番是肯定不能住的,在此之前,便先在我家住着吧。”

    陈大夫一脸诧异。

    方氏解释道:“事情过了许多年,可能所有人都忘了,陈家meimei以前救过我家惊秋的,若不是她舍命,只怕惊秋当时就没了。”

    方氏这么一提,陈大夫立时便想起来了,是有这么一回事。

    那时陈莹还没嫁到周家,沈惊秋也还是个小萝卜头,却不知怎么掉到了河里,若不是在河边洗衣的陈莹将他捞上来,凭他小胳膊小腿,是万万不可能活的,可那时已经是深秋,河水冰冷刺骨,陈莹转头便病了一个来月。

    “可是……”陈大夫看了一眼站在门边的沈惊春:“是不是不太好?”

    未婚男女又没什么血缘关系,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多少也会被人说道。

    方氏却坚持道:“身正不怕影子斜,何况我家中又是这么多人,滴水之恩还当涌泉相报,何况是救命之恩,这样都有人说,那真的是丧了良心了。”

    没想到方氏这么弱的一个人,却有这么正的三观,沈惊春想了想,便开口支持老娘:“若真有人因为这事对我指指点点,只怕这人也不是什么家风清正好人吧。”

    要真的因为这事,影响了她的名声,以至于没人愿意上门说亲,那倒还真是件好事。

    沈惊春越想越觉得这事可行:“先就这样决定吧,具体的事情等他本人醒了再说。”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陈大夫与陈莹是没出五服的从姐弟,人家已经收留了陈淮,药钱自然也不好叫人家出,他回了趟家,便拎了几副风寒退烧的药来。

    高烧的陈淮便算在沈家待了下来。

    哪知才第二天,就真的有风言风语传了出来。

    “方氏不是这种拎不清的人吧?”

    “那谁知道呢!原本有沈婆子看着,就算有那个心也没那个胆啊,再说了,你看她那个闺女,长得就妖里妖气的。”

    “就是就是,瞧着就不像是好闺女,你们跟沈家走的不近,有些事情可能不知道吧!”

    说话的人显然还知道背后说人不好,将声音压得很低,但话里的幸灾乐祸却是遮不住的:“方氏那闺女从小抱错在京城长大,这个大家都知道吧?”

    “那是自然,这事在咱平山村又不是秘密。”

    “你就别卖关子了,快说吧。”

    “侯府啊,那对咱寻常老百姓来说,可不是泼天的富贵?手指缝里漏点出来就够咱一辈子花销了,养条看家狗还有几分感情呢,何况这还是个养了十几年的人,我听说侯府是很舍不得这个养女的,所以给了钱给沈家,要将养女留在京城,可这才多久人就回来了,你们想想还能为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