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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里,”唐喆学接下话,“等会吃完饭拿给你。” 谭晓光面露失望:“啊?你们开车来的?那不喝酒啦?” “我喝我喝,待会组长开车就行。”唐喆学来之前就做好了舍命陪君子的准备。之前没合作过,他琢磨着按谭晓光在职时所受到的影响来看,应该还是那种老派作风,酒桌上看诚意。 “嘿,那就好,我这一天天跟屋里憋的,庄羽又忙,好久没人陪我喝酒了。”言语间谭晓光拎起放在椅子旁的酒瓶,“咚”的顿到桌上,“说好了啊,不醉不归啊。” 唐喆学看着那瓶一斤二两装的高粱酒,默默吁了口气——不知道谭晓光酒量如何,要是罗家楠那级别的,今儿林冬又得给我扔沙发上睡去。 等开喝了,他意识到自己的酒量应该不够使。谭晓光喝酒跟喝水一样,杯子一碰,仰头咕咚见了底儿。上一次唐喆学见人这么喝酒,是跟林冬去内蒙交接逃犯的时候。那回是真给他喝桌子底下去了,再睁眼已经过去了一天一夜,林冬说是当地一位同僚给他扛回宾馆的。 喝着喝着,唐喆学发现,谭晓光这种喝酒的方式,不是因为性格豪迈,虽然面上看着是个痛快人,但其实咽下去的不光是酒,还有某些想说却又说不出的委屈和苦楚。他总是在一句话将说未说完的某个点上,挂着笑的眼里突然流露出一丝无奈,同时端起杯子,把那些几乎脱口而出的话就着辛辣的液体倒回心里。就像他提起自己坐牢,母亲去世却不能回家奔丧时,生生将那声“是我不孝”就酒咽下,取而代之的是带着酒气、不痛不痒的“坐牢嘛,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有些话他不会说的,唐喆学能感觉的到,在那些不得不伪装成另一付面孔的日子里,这个人已经习惯了隐藏真实的想法,用钢铁般的意志支撑自己,不被任何人看穿。突然之间,他有些理解庄羽的固执和刻板了,作为谭晓光唯一可以依靠信任的人,庄羽必须比这个躬耕于黑暗之中的男人更硬,更坚不可摧,才有足够强大的内心来消弭双人份的负面情绪。 照着谭晓光的喝法,唐喆学脑子里的浆糊越来越稠,到后面只能用手撑着脸冲林冬傻乐了。见唐喆学眼神儿开始迷糊了,谭晓光没继续灌。他对于唐喆学的爽快相当满意,抄起茶壶给倒了杯茶让对方醒醒酒,然后将脸转向林冬:“怎么样林队,我二姨手艺不错吧?” 林冬低头用面巾纸裹走嘴里的煎蟹壳儿,诚心赞道:“非常好,是家里的味道。” “喜欢吃以后常来,给我二姨捧捧场。”谭晓光笑着笑着,表情渐渐趋于凝重,“林队,我帮你们查案子,那是应该的,虽然我现在不是局里的人了,但我穿一天警服,我一辈子都是警察。” 林冬凝神注视那双被酒精烧红的眼。他有预感,谭晓光这番话,不光是为了表明自己对警徽的忠诚,还有后话。 果然,紧跟着后话就来了——谭晓光胡撸了一把酡红的脸,抽了下鼻息:“不过这个术业有专攻,我一干缉毒的,也不是什么都精通,内个我听庄小——啊不是——”他咳了一声,“我听庄羽说,你们悬案组擅长找人,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林队,帮个忙,找个人。” “……” 林冬没立刻接话,只是微微挑起眉梢,给了对方一个“你继续”的表情。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这种场合下对方提的要求,大概率是无法拒绝的。但要是连庄羽都没法帮忙找的人,他为什么要应呢? 视线交汇间,谭晓光洞悉到他的迟疑,讪笑了一声:“是不是觉着我的请求会让你违规啊?不至于啊林队,只是这个人吧,我不好让庄羽去找。” 眼珠微错,稍事联想,林冬试探着:“你初恋?” 表情僵硬了一瞬,当谭晓光意识到林冬看穿了他和庄羽之间的关系后,脸上的红色略略加深了一层,赶紧摆摆手:“不是不是,我这辈子从头到尾就恋过一个,没别人,真没别人。” ——你跟我表什么忠心啊? 林冬正默默吐槽,忽听“咕咚”一声——唐喆学栽桌面上睡过去了。 伸手推了把唐喆学的肩,谭晓光嘟囔了一声“没事儿我待会给他扛车上去”,随后敲出支烟分与林冬,正色道:“是这样,林队,庄羽那人啊,在工作方面呢,有时候过于教条,我找这人要是栽他手里就没个好了,你能理解吧?” 鉴于对庄羽的了解,林冬深表认同,就着弹开的火机点上烟,幽幽呼出一口说:“这人是你的线人,干了会把你拖下水的事,但这件事只有你和他知道。” 啪!谭晓光一拍大腿,面露佩服之色:“要么说你林冬年纪轻轻能当刑侦队一把手呢,名不虚传,见识了,见识了。” 类似的称赞,林冬曾经听到耳朵起茧子,再听已毫无波澜,只是客套的点了下头,问:“那你现在为什么要找他?” “嗨,这么多年我一直想找他,”叹出口气,谭晓光无奈摇头,“当初他犯事儿之后,是我安排他跑路的,后来一直没联系,我就想让你帮我找找,看他是死是活。” 脑子一转,林冬一针见血的指出谭晓光含糊的部分:“如果当时他被抓着,你得脱警服了吧?” 谭晓光尴尬的扯了扯嘴角:“啊,我那会年轻嘛,有的事儿办的吧……嗨,急功近利了,你也知道我这脾气,要不哪至于蹲大狱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