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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情感] 《误我雪时》作者:陈十年【完结】 文案: 闻雪时从前当闻怀白是英雄主义,但故事在闻怀白那里,是找回被上帝拆掉的那根肋骨,虽然晚了一些,好在也只晚了一些。 有一个人,他比你大十岁,是你的救世主。 但同时也伤害着你,在他的书房里,有一张和你八成相似的相片。 在你质问他的时候,他沉默以对。 那天闻雪时打了闻怀白一个耳光,他只是冷笑说:“我是不是早说过,让你离老子远点。” 再后来,她被洪灾困在摇摇欲坠的屋顶,水势太大,将房子冲垮,闻怀白却奋不顾身地为她跳了下来,说,闻雪时,你今天敢不抓紧我。 *洁党慎入|狗血文学|替身文学(不太纯) *HE *无血缘关系,作者只是喜欢闻这个姓 一句话简介:古早狗血|爱情至上。 立意:心存希望,能克服大多数困难。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豪门世家 边缘恋歌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闻雪时;闻怀白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误我 上帝和他说,闻怀白,我曾拆你第…… 《误我雪时》 陈十年/ 闻怀白记得第一次见闻雪时,她只有十六岁,眉眼桀骜,长发散落,从他肩边扫过去,好像一只风筝,悠悠地越飞越远。 周遭人来人往,一中在市中心地段,热闹繁华,出了校门就是各色吃喝玩乐场所,因着学生惠顾,生意兴隆不息。 车水马龙都从耳边流过去,上帝和他说,闻怀白,我曾拆你第二根肋骨,今时今日交还你。 眼看着人要走远,闻怀白回过神,才叫她名字:“闻雪时。” 闻见落雪时。 听姜佳云说起的时候,他还追问是哪两个字。姜佳云便这样回答他。 姜佳云是南方苏城人,吴侬软语里念出这一句,在闻怀白远远在人群中一眼瞥见闻雪时,成为电影恰到好处的配乐。 那时候闻怀白已经停车半小时,听见放学的钟声响起,随后校门打开,无数的青春靓丽的气息扑到眼前。闻怀白还感慨,这样的场景对他来说,已经是十年前。 学生其实擅长打扮的不多,即便有个别出挑的,在已经阅尽千帆的闻怀白眼里,也掀不起任何波澜。他划开手机解锁,点开姜佳云发来的照片,一张蓝底一寸证件照。 当时问姜佳云要照片,姜佳云还有些手忙脚乱,甚至没找到一张照片,好容易找到一张,竟然是证件照。 闻怀白失笑,看得出来这对母女关系很一般。 证件照里的小姑娘唇边挂笑,看起来像温顺又乖巧,像只羔羊。五官标致,只是照片也就那样,美则美矣,不至于掀起心海任何波澜。 她本人和照片实在不像,乌黑长发被染成一头红棕,面目冷淡,仿若没将世界放在眼里,淡漠又高傲。可如此不像,他还是一眼认出她来。在人潮汹涌的路口,电影特写从这里开始,定格在闻雪时身上,以她为中心,一点一点变成彩色,回归现实。 闻怀白自己也没想到,会如此被惊动。 * “我来接你吃饭。”他看见闻雪时停下了脚步。 闻雪时转过头来,警惕地打量闻怀白。她抱一本很厚的书在胸前,身材高挑而瘦削,一张脸太有侵略性,很容易模糊年龄。因此第一眼,以为她已经成年。 荷尔蒙作祟,使闻怀白伸出撩拨的魔爪。 他这样为自己辩白:男人与女人存在于世上,本就是为了阴阳互补。 虽然她是姜佳云的女儿,姜佳云是他大哥的现任妻子,可那又怎样,又跟他的DNA图谱不一样,不过是个挂名小叔。他闻怀白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闻怀白忽然庆幸,今天接下大哥这宗任务。也许是上天注定,要他三天前撞车,因此今天得以约这边的车行修车,闻悯夫妻就要他顺带捎上这个半路女儿。 闻怀白靠着车门,打量闻雪时。 宽大的黑白校服外套遮不住发育姣好的曲线,拉链只拉到一半,露出里头松松垮垮的一件白色衬衫,领子似乎还有些毛边。衬衫扣子的头两颗都没扣,纤细锁骨半遮半掩。 在他打量的同时,闻雪时自然也在打量他。这个半路出现的男人,姜佳云提过一嘴,叫什么没说,只说会接她去吃饭。男人很高,比过路大多数男学生都要高,上身的黑色外套和下身的黑色工装裤看不出牌子,但看质感也知道价值不菲。 撇开这些,还有一样无可避免,眼前这个人的目光。 称不上不怀好意,只是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但这种优越感是不经意的,不是故意,像菩萨怜悯世人,也像……在看猎物。 闻雪时皱眉。倘若换一个普通人,会让人觉得很冒犯。但放在眼前这人身上,又觉得合该他这样睨视众生。那种不舒适感,最后只剩下若隐若现一根刺,像小木屑扎进皮肤表层。 “谢谢。”闻雪时低下头,抿唇回答。 沉默大半天,还以为她要说什么,结果只有这两个字。闻怀白勾唇笑,拉开车门,“上车吧。” 她把书转到肘弯,矮身坐进副驾驶,闻怀白贴心为她撑着头顶。看她把安全带系好,这才回到驾驶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