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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值得 第110节

    骸骨狗:“我刚闻到了蝴蝶的甜香味,主人,你不准备出手吗?”

    白辞站在窗边,没回答它。

    受不住好奇驱使,骸骨狗继续问:“外面有什么不对劲吗?”

    白辞:“我在看你的艳艳。”

    骸骨狗愣了下,赶紧跑过来一起看。

    白辞:“把气息收敛住。”

    骸骨狗重重点头:“艳艳居然为了我逃狱!”

    白辞漠然:“他不是来找你,也没那个能力逃狱。”

    骸骨狗想到什么:“又劫狱?无佚还真是……”

    天海市的特殊小组,能入它眼的不超过三个人,无佚能被白辞间接视作对手,实力当然不容小觑,那三个人联手都不大可能留下他。

    大晚上劫狱,对无佚来说不难,但再三挑衅特殊小组,总部势必会出动人手,到时候可就说不好了。真引来特殊小组所有精英的联手追杀,无佚也吃不消。

    骸骨狗还在思考无佚这么做的缘由,那边艳鬼已经用行动证明,它是在自作多情。艳鬼此行的方向很明确,就是冲林云起来的。

    楼道里过于强大的阴气让艳鬼很不舒服,无佚给的资料里有说在林云起家门外,一只饿死鬼长年累月地蹲点。

    艳鬼来之前便已经做好充足的准备,径直朝402的房间飘去。

    饿死鬼捧着碗靠在门上养神,艳鬼出现在面前的刹那,连眼皮都懒得掀起来。他不是很明白,为什么最近经常有奇怪的蝼蚁来挑衅自己。

    在被一碗砸死前,艳鬼抢先一步说:“我来,是要向林云起证明世界上有鬼。”

    饿死鬼这才看了它一下,抬碗准备扣死:“难闻。”

    怎么会有鬼的气味这么难闻?

    “……”

    技不如人,艳鬼只能腆着一张脸,再次强调:“我能让林云起相信有鬼。”

    他不断找存在感,饿死鬼发现这个小喽喽确实有些可取之处,属于介于两个空间维度之间的某种状态。

    因为艳鬼的一半阴魂存于现世,能短暂触碰到实物。在这点上,甚至比煞还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至少它不会太快消亡。

    饿死鬼幽幽的声音飘到艳鬼耳中:“一次机会。”

    艳鬼得偿所愿,取下发钗,一头如瀑的长发落下,一侧饿死鬼皱眉,头发散下来,味道更难闻了。

    艳鬼喜欢用古老的方式,对准锁头轻轻搅了下,门便开了。

    楼下。

    骸骨狗:“不去抓个鬼赃俱获?”

    白辞:“饿死鬼存了分侥幸,现在去它必然要阻止。”

    当然这是小事,白辞:“现在上去也解决不了这个隐患。”

    骸骨狗上次都没能轻易杀死艳鬼,更像是对方拥有某种孕养魂魄的本命法器,而这东西,并不在艳鬼身上。

    近来白辞隐隐有种预感,未来降临在天海市的灾厄,林云起避不开,那么在此之前,彻底让对方了解这个世界,是必然选择。

    骸骨狗神游其外:“看来只有未来我和艳艳意乱情迷时,看能不能问出点线索。”

    “……”

    ·

    艳鬼哪里知道,就隔着一层楼,底下还有只渣狗在想着骗财骗色。

    老房子门板有些年头了,再小心,也会发出一点声音。林云起睡眠本就轻,在黑暗的卧室里,冷不丁睁开了双眼。

    今晚的一切都毫无预兆,先是康郁聊天到一半突然不说话了,继而梦境里遇见的不是金,梦醒家里又进贼了。

    艳鬼的移动速度很快,几息之间就到了卧室。而这会儿,林云起正好刚坐起身。

    毫无预兆地,一人一鬼四目相对。

    “醒了也好。”艳鬼红唇勾起的弧度过大。

    他很不满意画皮鬼给缝的新皮,不惜耗损修为,重新修整了容貌。此刻它手握金钗,长发飘飘,活脱脱恐怖故事里美艳厉鬼的形象。

    面对大晚上突然出现在自己床边的存在,林云起内心只有一个想法。

    ……防盗门很重要。

    哪怕小区平日里再不招贼惦记,该有的措施还是要有。

    “哪位?”他问。

    这般冷静的作态反而取悦到了艳鬼,它最喜欢地就是撕破平静的假象。出于极度的自信,艳鬼没有第一时间施展媚术,它忍不住盯着林云起的手腕。

    “真美啊。”

    这让艳鬼不禁想起了很久以前的惊鸿一瞥,手腕缠着佛珠的男人上马车时,掀起帘子的画面。

    往后的岁月里,它都在重温那一幕,试图把自己想象成当时上马车的男人。然而无论如何模仿,哪怕艳鬼同样肌肤赛雪,佛珠戴在它手上,总有那么点东施效颦的意思。

    林云起同时也在盯着艳鬼的手看。

    感觉到在被注视,艳鬼掩唇娇笑道:“我的手美吗?”

    林云起压根不在乎美丑一说,撂下一句:“你的手上没有武器,看来我可以打你了。”

    艳鬼一愣,随后像是听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打我?真是傻的可爱。”

    他凑近林云起,吐气如兰:“人,能打得过鬼吗?”

    林云起从容掀开被子:“现代人精神压力大,我还有一位朋友,他似乎幻想自己养了条狗。”说着略带同情地望向艳鬼:“你这种情况就比较严重,直接把自己开除人籍了。”

    林云起下床,突然打开灯,明亮的光线让艳鬼厌恶地拧眉,但他更想嘲弄对方的天真。

    就在这时,忽听林云起道:“你说你是鬼,那这是什么?”

    艳鬼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灯光下,一道模糊的虚影安静躺在地上。

    林云起:“鬼会有影子?”

    “……”

    艳鬼才苏醒不久,从来没有注意过自己有没有影子,他长期都是生活在黑暗中,哪怕夜晚出行都是挑没有月亮的地方。

    “影子?我怎么会有影子。”艳鬼揶揄的笑容散去。

    很久之前它有影子吗?

    艳鬼记得是没有的。他长期都在和人打交道,偶尔也会下意识把自己当人看。

    艳鬼头疼欲裂。

    他记得自己从前都是和猎物鸿雁传书,见面也只约在暗无天日的小树林里。

    好像,好像是没有的。

    艳鬼迈开步子,影子跟着动了一下,如附骨之疽般,根本甩不掉。

    “是你!”美眸夹杂着怒火,直冲林云起而去:“是你做得手脚!”

    艳鬼想要伸手去抓牢林云起的肩头:“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是戏法对不对?”

    林云起担心被传染低智商,躲开对方伸过来的爪子,准备报警。按下通话键前,冷冷盯着艳鬼说:“你该庆幸,我不提倡打人这种失礼的行为。”

    重重念了‘人’这个字做强调。

    ……无佚。

    艳鬼心中闪过这个名字,是无佚唤醒的自己,他一定知道原因。艳鬼失了魂一般夺门而出,林云起自然不能让他逃跑。

    但在速度上,艳鬼极快,就像是飘出去一般,先林云起几秒出了屋子。

    门口的饿死鬼原本正在擦碗,准备等开饭,看到艳鬼失魂落魄出现,陡然有了种不妙的预感。

    “你知道吗?”艳鬼怔怔道:“我有影子。”

    “……”

    楼道窗户外的月光不足以照亮到家门口,饿死鬼无法触碰现实里的东西,但磁场能影响灯和信号。

    随着滋啦啦的响声,楼道内的灯开始忽明忽暗,艳鬼的影子相较于普通人要淡一点。

    可颜色再淡,那也是影子。

    “真的有……”艳鬼失神说:“为何我从未发现?”

    饿死鬼单手拿着刚刚擦得闪亮的破碗,微微垂着脑袋,看不出在想什么。须臾间,他缓缓抬起胳膊,随手一甩。

    长发弯出一个完美的弧度,林云起出门时,正好看到艳鬼滚下楼梯的画面。

    强烈的生死危机前,艳鬼哪里还顾得上思考影子的问题,爬起来就是夺命狂奔。

    林云起看到他咕噜噜滚下去的一刻,还以为这人会摔死,结果眼睁睁瞧他跑得比八爪鱼还要快,竟有些担心。

    摔成那样,怎么说也得是个脑震荡。

    他追到单元门口外,朝着夜色下狂奔的身影,忍不住喊道:“先去医院看看,别跑了,我不追你。”

    艳鬼跑得更快了。

    “……”

    林云起默默转身回房间,门一关,面色顿时一沉。

    刚刚开灯只是想看清来人的容貌,但先前在月光下,对方并没有影子,应该说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他的影子似乎只有在强光下,才会凝实,而且随着光线强度深浅不一。

    半人半鬼?

    林云起不大明白。

    夜半三更,艳鬼披头散发游荡在大街上。

    背后林云起关怀的呼唤吹散在夜风当中。

    艳鬼一路刻意往路灯下走,脚下的影子是如此刺眼。带着满腔莫名的怒火,他停步给无佚打电话,不等那边说话,先一步咆哮:“你究竟对我做了什么!”

    路过一个醉汉,硬生生被这一嗓子叫清醒,摇头继续往前走:“又是个被渣男骗的。”

    枝头的麻雀同样受到惊吓,扑腾着翅膀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