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魔王变成小可怜后[快穿]在线阅读 - 第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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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鱼小伙子的长相不错,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是很阳光的类型,手上的鱼血滴滴答答往下掉,很是粗犷,穿上西装会是很多小姑娘喜欢的类型。

    大婶补充道:“我看你总是孤孤单单,独自来陌生的城市打拼,多不容易,赶紧找人嫁了,在家里带孩子多轻松。”

    何清榆舔舔嘴唇,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咬牙道:“有对象,我先走了。”

    还没有死透的鲈鱼在黑色塑料袋子里扑腾,发出沉闷的声音。

    这本是一个无关要紧的小插曲,何清榆并未放在心上,在菜市场老旧拥挤的路面上继续往前走,出现了一个买兔子的小摊贩,一个个毛球球一般的小兔子被塞在拥挤肮脏的笼子里,一个个不能移动,从麻木悲哀的有眼神中看出了对未来生命的绝望。

    卖兔子的老爷爷手起刀落你,在客人面前一拉一拽,一张完整的兔子皮毛瞬间就从rou上撕扯下来,暗红色的肌rou不住地抽出,路人直呼新鲜。

    系统:“有点馋。”

    何清榆道:“冷静,我扮演的人设是白莲花的动保主义者,需要怜悯。”

    系统:“先问问手上的鱼 你是不是动保。”

    何清榆把系统给屏蔽了。

    大叔和原主住在同一栋楼里,原先腿骨折的时候是原主来照顾她,何清榆从上帝视角知道她目的不纯,但大叔则一直以为何清榆是个善良的小姑娘,看她失踪将近一个月,担心道:“你不会是住院了吧?腿骨折了?”

    说着大叔从笼子里提出一只白色rou兔的耳朵,兔子在半空中扑腾腿,样子十分无辜好笑。

    何清榆只好点头,周围一起来买菜的大妈把她围起来,左一句右一句问个不停。

    大叔叼着烟道:“叔送你点rou补补身体,可不许推辞啊!”

    何清榆躲开围着的人,眼见着沾了血的刀锋要搁在兔脑壳上,她连忙道:“不用杀,我过两天吃,要活的!”

    大叔手一顿,用红色塑料绳子把兔子的四肢绑在一起,提溜着交给他,嘱咐道:“看你细胳膊细腿,营养不良啊!”

    何清榆腼腆道谢。

    一直等到她走到没人的地方才把兔子脚上的绳子解开,从骨骼生长情况来看是只未成年兔子。

    系统找主系统定了一斤烤兔头,在宿主脑子里疯狂嗦,“你想在家里养只整条食物链?”

    何清榆心疼地揉捏兔子因为束缚而血脉堵塞的四肢,不嫌脏抱在怀里回家。

    打开门,霜信站在阳台上,徐徐微风吹进来,家里多了一些茉莉花的清香味。

    霜信眯起眼睛,嘴上却带着笑意道:“兔子是给我吃的?”

    何清榆像是听到了极为荒唐的话语,蹙眉道:“兔兔那么可爱吗,怎么可以吃兔兔?”

    系统默默放下麻辣兔头:……

    霜信:“鲈鱼那么可爱,为什么可以吃鲈鱼?”

    何清榆认为她是无理取闹,转身去阳台拿了一个不要的纸箱子,把兔子放进去,从花盆里拔上提摩西草喂给疯狂蹭手的兔子。

    鲈鱼在塑料袋中死不瞑目。

    自从何清榆回来之后,霜信变了一个人似的,勤快地处理食材,做出来的饭菜比饭店的还要美味。

    在何清榆看不到的角落,霜信的眉头死死皱在一起,家中纯净的气息被生人给搅乱,阳台上的兔子发出让狐狸难以忍受的噪音,这些只是表面原因……

    霜信一想到喜欢的人每天被人围绕,见到各种各样的活人,像别人显露出笑颜——

    她感到无比的恶心。

    情侣之间的长期相处需要两个人的互相妥协,她可以变成一个完美的爱人,作为交换,何清榆是不是也应该做出让步。

    霜信摇晃着九条尾巴,把清蒸鲈鱼放在红木桌子上,窈窕走到阳台,轻轻拍何清榆的后背,“吃饭了。”

    何清榆此刻正在为兔子擦去身上的泥土,把黄不溜秋的兔子变成雪白的模样。

    她甜蜜笑道:“我看她可怜,放任不管只会变成一滩厨余垃圾,多残忍。”

    霜信微笑回应,“你当初把我带回家也是因为小狐狸看起来可怜?”

    而此刻的小狐狸已经变成了冰肌玉骨的大美人了,何清榆每天可以钻在她的大尾巴里面睡觉。

    何清榆理所应当道:“是啊,不能见死不救。”

    霜信把鱼骨头去掉,把蒜瓣状的鱼rou放在勺子里给她,语气依旧道:“那兔子变成人,你也会和她在一起?”

    何清榆取笑她吃醋,道:“会做个朋友,毕竟是从小养到大的小崽子,你说对不对?”

    霜信笑容一僵,“对”

    她当然知道兔子不会变成人,但是何清榆的看啥都想养的性格,需要改一改了。

    她不想做出爱人难受的事情,也不想把自己疯狂的占有欲放在台面上讨论,她遵从了作为动物的本能……

    何清榆对系统道:“看我雷区蹦迪大魔王咋没反应?”

    系统:“我替你算一卦,今天晚上早点睡觉,不然……”

    何清榆:“不然?”

    系统:“不然你这辈子再也回不来这张床了嘎嘎嘎嘎”

    正如系统所言,次日何清榆睁开眼睛后,自己正身处在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土洞中,手机没有信号,电量只有百分之五,耳畔是呼呼风声,无端苍茫阴森,鼻息间是泥土的味道,脚边有熟悉的毛绒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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