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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发疯了?!” 他满面怒容。 苏试低头看着他,一双眼睛里好像燃烧着冰冷的火焰。 吉尔斯愣了一下,下意识想逃避眼神,苏试一拳打在他脸上,很快拳头又抡起来,连续地打下去。 吉尔斯抬起胳膊阻挡:“你怎么专打脸?!” 骑士会专门在皮衣里穿抗揍的棉服,不打脸打哪儿? “……” 苏试抿着唇不说话。 昂列在一边着急搓手,不知道自己是该去踹苏试一脚呢,还是拉架呢,还是就袖手旁观呢……按理说,作为一个合格的随从,他应当护主,但也正因为他是跟随莱斯多年的随从,才更清楚莱斯少爷的怪力,即使来四个身穿铠甲的高大骑士也未必压得住他。 莱斯少爷愿意乖乖挨打,他上去帮忙怎么都像是多此一举…… 帮,还是不帮,这是一个难题。 昂列:……做人真难! 不知道揍了多久,苏试突然站起来,抱起地上的小羊就走了。 吉尔斯爬起来,擦了把一边流下来的鼻血。他挨得最厉害的还是一开始那一下,一边脸靠近下颚那一片青到发黑。 “达克少爷下手也太狠了……” “啧,”吉尔斯鼻青脸肿地道,“饭吃那么少,打人都没力气。” 武士一向随身会带些药,昂列拿出油膏给吉尔斯擦脸。 过了一会儿,吉尔斯满不在乎的问道:“他到底生什么气?” 昂列想了想道:“少爷,女孩子好像都喜欢毛绒绒的小动物……” 吉尔斯一脚踹在昂列身上:“滚,他又不是女孩!” 昂列道:“但是你射死了他的羊……” 吉尔斯生气了:“不就是头畜生吗?” 难道他是因为一头小畜生才挨打的?! 吉尔斯气汹汹地朝前走去,昂列跟着他,快步走了几步,见他的脚步慢下来,就听莱斯少爷在前面犹豫地开口道: “那是什么羊?脸跟煤球似的。” 昂列道:“是黑鼻羊,少爷。一年能产四公斤羊毛呢。” “咳,”吉尔斯道,“看着怪有意思的,你给我也弄一头。” “你要拿去跟达克少爷道歉吗?” “凭什么我道歉!”吉尔斯怒了,揉了揉肿胀的脸,“我难道还不如一头畜生吗?!” 昂列放弃争论,只是实事求是道:“少爷,现在这种时候,没有人会愿意卖羊的啊!都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呢……” “我不管多少钱!总之脸要够黑(的那种)!” ※※※※※※※※※※※※※※※※※※※※ 作者帮吉尔斯把感情线推进三尺,吉尔斯又自己弄退三丈……(托腮) 第二十六章 :认错 夜晚。 苏试换下岗位, 和其他士兵一道睡在了塔楼的地板上。 ——对于一个士兵来说, 睡地板也没什么奇怪的。那些为贵族服务而住在城堡里的骑士,当夜晚来临时,也不过是睡在城堡底楼大厅的地板上罢了。 大家睡成一排, 有士兵讲故事道: “在我家那边, 有一个被追杀的士兵, 在山区里逃避着,他就像野兽一样在僻静幽暗的森林中游荡。一天夜里, 由于极度的恐惧, 他精神错乱变成了狼……” 这两天, 苏试都没有回白马旅店。 他无法理解吉尔斯满不在乎地杀死小羊的行为。 小羊一直绕着苏试跑, 怎么看都不可能和他没关系吧? 他怎么能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这么做呢? 对小羊生命的轻贱,也就是对苏试本人的轻贱。 当两个人的相处出现冲突,苏试冷静下来后,总是习惯地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孟子》说:“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又说:“其自反而仁矣, 自反而有礼矣, 其横逆由是也, 君子必自反:我必不忠。”[1] 有人爱我, 才能验证我这人是有“仁”的, 因为仁者爱人, 却不被人所亲近喜爱, 这是不合常理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如果我以仁心待人,又敬之以礼,对方却反而对我蛮横强暴,那必然事出有因,也许是我的仁与礼有未尽的地方,或者虽然行为有礼,但内中诚意不足。天下没有至诚而不能动物者也。 想想看,作为同队队友,团队协作,互相帮助,共享世界资源,一致完成任务才是应该的。但朱璨失去记忆,吉尔斯又不知道苏试是他的队友,也许苏试这样待在他身边,太过于死乞白赖了……这样的话,会被看轻也是在所难免的。 他想着事情,渐渐入睡…… 城内靠近内墙的地方有一片空地,空地往内就是低矮的民房。 吉尔斯环着胸站在房顶上,身后侧站着昂列。 昂列道:“少爷,今天晚上我们要站到什么时候啊?” “……” 吉尔斯望着城墙的方向,城墙上的火把燃着火光。 “您不能每天晚上过来就是干站着吧?” 昂列又道:“要我说,其实女人和孩子都一样,打一顿就学乖了。” 吉尔斯扭头瞟向昂列,眼神宛如凶杀: “你是不是活得太容易了?我现在就给你打乖一点。” 昂列缩了缩脖子心道:您打得还少吗?只会在和达克少爷练手时放水,拿我就当沙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