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论如何刷负秦始皇的好感度在线阅读 - 第67节

第67节

    这次赵高疑惑了。

    “夜色已降,陛下何以令姝女在此时出蕲年宫?”赵高问道。

    “陛下所想,我如何知晓。”明夷说道。

    赵高还是心怀疑虑,犹豫着看向房间内,不知该不该进房间内向秦王一问。

    明夷一声叹息,做了一个附耳过来的手势,小声对赵高说道“陛下许是因为无人教导,不通黄赤之道,刚才有些……所以恼羞成怒,暂时不想再见到我。”

    赵高脸色微变。

    “此等秘事,你可千万不要宣之人口。”明夷嘱咐道。

    “这是自然。”赵高陪着笑说道。

    他疯了不要命了才会将秦王房中之事说出去。

    “所以,陛下还在恼怒,我不敢忤逆他,在城外逛一圈就回来。”明夷说道。

    “只是雍城中现在恐怕还有些混乱……”赵高犹豫着说道。

    明夷举了举自己手中长剑,笑的温和。

    “无妨,我准备了长剑傍身。”明夷说道。

    “难怪姝女拿了把剑出来,刚才我还在疑惑,您真是深谋远虑。”赵高立刻讨好的说道。

    坐上赵高准备的马车离开蕲年宫,以秦王宫的穷奢极欲,哪怕是在这种混乱之际,派来服侍的人都有十余位。

    明夷忍不住头疼的揉了揉眉心,在走入还有些混乱的雍城中以后,颇费了一番功夫才摆脱这些宫女宦官和侍卫,夺了马匹狂奔出去。

    第69章

    冬日里,天空已经下起了雪。

    离开蕲年宫时,明夷特地在身上披了一领狐裘披风,披在身上遮掩住大部分身形,然后再将随身的小包裹藏在里面夹带出来,因此没被发现。

    这领出自秦王宫的狐裘披风雪白无暇、柔软丰厚,哪怕比不上当年孟尝君想方设法从昭王手中偷出的那件披风,也相差不远了,如果拿出去贩卖必然价值数百金,在夜色中无比显眼。

    雍城中,各处都有厮杀之声,那是跟随吕不韦的人已经在穷途末路的拼死一搏。

    打晕了几个,又用匕首割断缰绳抢了马匹飞奔而出,明夷无视了身后的惊慌追喊声,沿着长街狂奔而出。

    向前,就是雍城的城门。

    城门口,正有八九辆马车想要突袭而出,一群身手利落的护卫与秦兵交战正酣。

    明夷身体微微向前倾,不闪不避的迎面狂奔而来,一手控制着缰绳,而另一手干脆利落解下咽喉处的披风系带。

    ——十丈……五丈……三丈!

    ——一丈!

    已经有秦兵注意到这个狂奔而来的少女,一边大喊什么人,一边手持着刀戈冲上来!

    就在即将接近的那一霎那,明夷右手中的披风猛然狠甩而出,凌空遮住面前三两个秦兵的视线,同时闪电般跃下马匹,又在马身上狠狠捅了一刀!

    “吁——!”

    马匹受痛而发狂,开始不受控制的在这方寸之间飞跳,无差别攻击起人来!

    趁此机会,明夷在一片混乱中反手夺下城门口的火把,直接点燃了马尾巴和周围所有可燃的物品!

    这一幕与当初嬴政面对李牧追杀是点燃千里马的尾巴有异曲同工之妙,都在极短的时间内造成了巨大混乱。

    秦兵暴怒,直接将明夷判定了成了敌人,大声呼喊着“吕贼受死”,持剑砍过来!

    明夷反手拔出长剑,一边对付这些秦兵,一边伺机想从混乱中再抢一匹马跑出去。

    正在与秦兵交战的那帮人也注意到了她行为,纷纷效仿着抢夺火把来点燃周遭一切,甚至还有几个不顾庶民生死,直接朝一旁的稻草房顶扔去。

    这些人做事可比明夷狠多了,甚至还狠心牺牲了两三辆马车,将其一一点燃后任其冲撞秦兵!

    不过也幸好在这种不计代价的疯狂行为下,城门口的秦兵终于被冲散开来。

    明夷正看准了一匹马打算跑过去翻身而上,身边的一辆马车却突然打开车门,从中伸出一只肥胖的手和脑袋。

    “快快上来!”那胖子擦着头上的汗说道。

    有免费的马车乘,明夷也就不再舍近求远,反手一撑跳上马车。

    “哐当——!哐当——!”

    随着几声强行以蛮力踏破木栏杆和铁蒺藜声响,突围成功的四五辆马车在夜色中绝尘而去!

    车厢中,明夷凝神认出了那个胖子是谁——当初代替吕不韦管理洛阳封地、特别擅长谄媚逢迎的胖子吕文。

    “多谢相助。”明夷点头说道。

    吕文还没有从刚才的打斗中回过神来,惊魂未定的喘息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无妨,若非姝女先以火攻扰乱秦兵,我们也没有这么容易就能离开。”

    马车中还有另一个文人样子的男子,是吕不韦的门客,名字叫做司空马,低声询问了吕文这少女是谁,又知道她曾经与秦王在洛阳同行后,脸色就不对起来。

    “你与秦王交善?”司空马沉着声音说道,脸色相当难看。

    这是一个回答不好,就要再立马打一场的问题。

    明夷立刻冷笑一声,带着微微厌恶的说道“我若是当真与秦王交善,又岂会刚才闯出城门,我与你们如今都在躲避秦兵追杀,难道还看不出我之前立场?”

    司空马心中怀疑更重,冷漠说道“我跟随吕丞相多年,跟随丞相的人中绝对无你。”

    说这句话时,他手指已经摸上了腰间剑柄。

    明夷神色坦然自若,好像根本没有看来他要拔出的剑,淡淡说道“我之前并非吕不韦之人,而是长安君之人,当初长安君想要逃回封地时,还是我帮他收罗的游侠。”

    司空马依旧有些怀疑,担心这陌生女子在逃亡路上向秦国人告密,于是又问了许多当初长安君第一次造反时设法离开咸阳的细节,明夷都一一对答如流,毕竟这事就是她一手cao办的。

    司空马这才放下三分心来,相信这少女暂且和他们是同一阵营。

    不过两方人到底也不熟识,一夜无眠的逃跑到天亮以后,这几辆马车在一处荒僻的山岭间停下。

    再打来野兽吃烤rou当早餐后,明夷看出司空马防备自己,向这几个人提出了告辞。

    然后吕文友情赠送了一套身份证明。

    作为商人,这些需要来往各地的验传总是常备在身边,有商鞅逃跑的前车之鉴在前,他们逃跑时也不敢忘了带,免得也因此而落到五马分尸下场。

    吕文友情赠送的这套就是一个与明夷条件大概相似的少年,是洛阳一个和他有些关系的商人儿子,这次跟他来雍地本是为了混个前程,只是也不知在兵乱中是生是死了。

    这正是明夷现在急迫需要的,便也不再客气地收下了。

    秦国已经容不下他们这些吕不韦余党,司空马、吕文这一行人打算去赵国求生存。

    看着马车在杂草荒芜的土路间渐行渐远,明夷转身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平定了叛乱之后,秦王就应当要回到咸阳了,就冲临走时放的那波嘲讽,嬴政恐怕把自己千刀万剐的心都有了,肯定会搜索追捕。

    所以,这时候在往咸阳走就是死路一条。

    明夷思考片刻,决定向巴蜀之地走。

    当初想方设法从火海里抢救出来的那点棉花种子,明夷现在还随身带着,只是棉花种子最多也就三年的保质期,再不种植,恐怕一个能发芽的棉花都没有了,如果是那样也就太可惜了。

    这个时代的棉花应当还在印度那边,虽然明夷不清楚这点种子是怎么样从印度传到缅甸、缅甸传到百越、百越又传来楚国的过程,但也明白它的重要。

    如果再不播种,恐怕有生之年都没有机会见到棉花了。

    其实严格来讲,棉花最好还是应当在气候温暖的南方种植,然而现在再花小一年时间跑去楚国不现实,幸好巴蜀之地气候湿热温暖,也可以勉强种植。

    在一个小县城里说自己是被强盗抢劫的难民,然后买了男子服装换上,按着身份证明改掉名字以后,明夷就开始一路南下。

    在过渭水时体现了一把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羊皮筏子后,明夷就开始走蜀道入巴蜀之地。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现在明夷亲身体验了一把这句话。

    其实严格意义上讲,明夷并没有走一整个蜀道,而是只走了古蜀道那一段路,还特意跟随了有几十年经验的老商人。

    但即便如此,因为冬日大雪难以行走,明夷也耽搁了数月时间才成功进入巴蜀之地。

    在蜀道走,和爬陡峭的华山也没什么区别了,反正都是在百米悬崖壁上攀爬,脚下只有一条尺宽的小道。

    当紧贴着石壁,然后向下看陡峭悬崖时,明夷忍不住头脑一阵眩晕,突然想起了刘邦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怪不得要听张良的话暗度陈仓,然后不走更近的子午栈道!

    栈道这是人走的!

    这么狭窄滑腻的路,还有狂风和悬崖,一路上连个可以扶手的残破木栏杆也没有,几十万大军怎么过栈道!

    怎么过!

    当成功到达巴郡以后,明夷不用照镜子,都知道自己黑了、瘦了、丑了,更像男人了。

    一起同行的商人到是对她这幅形象非常欣赏,拍着肩膀大声说道“这才像个大秦的堂堂男子!哪像几个月前,一副女子般的弱不禁风之态!”

    明夷“……”真是谢谢你的夸赞了。

    商人说道“我把丹砂卖了的钱款交给我家主人,你可要跟着去拜访一下?”

    明夷拒绝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商人就又继续说道“……我家女主人巴清可是巴郡数一数二的大富豪,寻常之人难得一见!”

    第70章

    如果是那个连司马迁在《史记》里都要提上一笔的巴寡妇清,那自然要见!

    “那边多谢丈人引荐了。”明夷微笑着拱手说道。

    在秦国,丈人是关于年长者的尊称。

    “好说好说。”那商人抚摸着胡须说道。

    之前过古蜀道时,忽然狂风大作,有两个担着行李的杂役险些跌到悬崖下去,多亏了这武艺不错的少年凌空几个跳跃拉住了二人,辗转腾挪间全靠石壁上婴儿巴掌大小的凹凸当立足点,尽显高超身手。

    后来遇到山间野虎时,也是多亏了这少年提着青铜剑解决,才没有给商队造成伤亡。

    巴氏一族的采炼丹砂生意遍布六国,为了守住这份家业,女主人特地豢养了徒附家丁数千余人,用以保护商队出行时的安全,这些年来也一直在招募身手高超的游侠剑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