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第二次对决】
南明朗自然知道林歌的故事,可是《一粒尘埃》故事里面的主角是包十一,他也一直都是为了包十一这个角色准备的,现在突然让他来试演林歌,这让南明朗很意外。 林歌,包十一的朋友。 想到林歌,南明朗的眼前就浮现出了那个沉默,近乎冷漠的少年。 十一曾经笑着调侃林歌高冷。 但是,直到那一场大雨,当林歌身上的伤揭露开来,一切的伤痛答案都变得那么残忍。 家暴! 父亲出轨,母亲偏执,精神近乎疯狂,折磨,殴打着林歌。 这就是林歌的世界。 在包十一,许婉清出现之前的世界,在那些人出现以后,林歌的世界才开始改变。 …… 徐耿望着南明朗,面带笑容,示意一旁的工作人员把剧本给南明朗,又说道:“明朗,你应该比我们任何人都要熟悉这个故事,熟悉里面的每个角色。” “你看下剧本,就演一下十一要杀林歌后的那场戏。” 电影故事本身就是讲的包十一,自然会根据小说删减,剧本里面提到的就是包十一当着林歌母亲的面,要杀林歌后的对话。 南明朗看着剧本,刚准备说什么,就看见庄宇走了过来,笑着和南明朗说道:“明朗,我和你对这场戏吧!” 徐耿有些意外,庄宇居然会过来主动和南明朗队对戏,这可是相当难得,现在庄宇的男主角已经定下,按照庄宇的地位,根本就不用和配角试戏。 要知道南明朗现在还不过是试镜,角色根本就没有定下来。 南明朗同样觉得奇怪,不明白为何庄宇对他这般……热情,彼此根本就才不过是第一次见面。 南明朗没有时间多想,他现在要想的是角色。 林歌怎么演? 家暴,十一险些杀死他之后,怎么演? 南明朗看着剧本,然后很快就要开始他和庄宇的对戏。 …… “结束了吧。” 南明朗目光平静,可是说话的声音却有些嘶哑。 南明朗不知道该如何来演出林歌的平静,因为他很难理解林歌那个时候的想法,现在他只能根据他的想法,还有他看见的那些画面来演。 就连坐在一旁的徐耿导演心里也点了点头。 看着平静,但是声音嘶哑,很显然这样的细节处理非常好。 对戏的庄宇耸了耸肩,一脸无辜地说道:“我怎么知道。” 电影里面的主角是包十一,故事也是围绕着十一,林歌本身就不是话多的人,这样很显然整场戏直接就被庄宇引导着走。 “记得告诉她,要是她再打你,我会杀了你。” 杀了你! 庄宇也是自导自演过好几部戏的老文抄,自然知道台词的一些重音处理,感情变化。 这是最基本,最表象的呈现方式。 听见庄宇最后那几个字,南明朗身子微微一僵,眼神一凝,就那样直直地盯着庄宇。 气氛随之一冷。 原本应该是在“杀了你”这三个字冷肃的气氛,却是在南明朗的眼神变化之间开始出现。 接着,南明朗笑了。 那一笑,瞬间打破了原有的冷肃。 …… 很显然,庄宇也意识到了在南明朗的这一笑之间,现在是由南明朗主导着整场戏。 “诶,我说你们两个能不能搭把手,你们两个赶紧过来。” 这话是包十一说给林歌和许婉清听的。 南明朗没有被庄宇突来的这句话打乱节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脖颈,那处是要被下刀之处,扯了扯嘴角,似有似无地说了一句—— “还真是一个神经病。” “都是神经病。” 说到台词的第二句话,南明朗内心一震,他好像明白为什么林歌会多加一句都是神经病。 因为打他的母亲,因为被家暴的他,还有因为很早以前离开,出轨的父亲…… 南明朗在那一瞬间眼眶没有泛红,但是眼神变了,那一瞬间眼眸带着迷离,透着悲伤,在那些磨碎的记忆深处,有种疯掉的嘲讽就那样冒了出来。 很明显他明白了林歌心里的一些想法,但是他现在真正入戏了。 因为他就是林歌。 庄宇也感觉到了南明朗的入戏,虽然说原本一开始南明朗就演的不错,甚至还不自觉地控制着节奏,但是现在庄宇意识到眼前的南明朗不一样了。 不仅仅是庄宇意识到,导演徐耿很显然也看出了这一点。 虽然不知道南明朗怎么会这么厉害,但是很显然现在表演的痕迹少了,更多的是站在那摸自己脖子的少年,不像是刚走进来的试镜的少年,而是故事里面那个被家暴,沉默不语的少年林歌。 …… 试镜结束后,能够看出不一样的人自然有,很显然现场的工作人员都觉得南明朗演的很好,甚至还觉得比庄宇还要演的好。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不出来,明明是庄宇的主角,但是南明朗就站在那,感觉就像是林歌。 徐耿同样很惊讶,南明朗真的很有表演的天赋,刚才最后的眼神完全没有了之前包十一的影子,也没有本身南明朗的味道。 就是少年林歌。 …… “宇哥演的真好!” 真好? 听见工作人员这句话,庄宇扯了扯嘴角,笑了笑,不置可否。 庄宇的目光转向南明朗,看着那个少年,眉头微皱,电影剧本里面林歌是男二号,不可能会抢了男主角的戏份,但是他现在为什么会想到这件事? 被抢戏,被压制? 可能吗? 庄宇笑了笑,想要甩掉冒出来的可笑想法,但是很快他又笑不出来了。 真的就让南明朗演林歌这个角色? 庄宇收敛笑容,眼神微凝,看着帅气的南明朗,他又觉得那张脸好看是好看,好看到他都觉得太好看,但他心里隐隐又有一种不爽。 至于为什么不爽,庄宇是不愿意承认的。 角色的戏份少,但小角色也是鲜活,有痛有悲的人。 那些与旁人无关的痛悲同样是深入骨髓,刻在记忆里,无法拔出的,一根会把人逼疯的刺。 很显然,这第二次对决,胜负已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