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第313章 夺人之妻
不错的开头,夏雪菲点头,欲扬先抑是她的习惯性作风。 既然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她也不介意继续,这一次,一定要给那个老头子重重一击,为以往的自己,出一口恶气。 也是为了儿子的将来铺路,她太明白了,韩宸的野心和志气,表面上看,小宸现在已经是韩家内定继承人,可是依照老头子的个性,凡事都要插一脚。 这样下去,小宸根本就无法大展拳脚,也无法破陈出新,韩家到了现在,确实已经腐败,很多地方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想要大大的变革一番,也需要新鲜的血液注入。 而这一切,他们是都无能为力,注定了,只能是在小宸的手上发扬光大。 “那你喜欢那个儿媳妇吗?是否也跟老爷子一样,觉得是我的过错?” 当初是她坚持,要小宸娶妻,而且娶的是平民出身的顾薇,还属于先斩后奏那种,夏雪菲当然知道,老爷子是如何的生气。 韩彦风微微一笑,趁着等红灯的空档,伸出右手,捏了捏夏雪菲放在膝头的手掌心,然后才柔声安慰着:“老婆,你应该知道,你做什么事我都不会反对的。而且我也觉得顾薇很适合小宸,起码现在的小宸,比以前开心多了。” 既然有了丈夫的支持,事情就好办多了,夏雪菲直接告诉他:“妈已经在着手准备,要给他们举办一个盛大的婚礼了。拖了这么久,顾薇的身份是该告诉大家了,要不然,这样下去,平白的让那个孩子受了委屈。” 略微讶异之后,韩彦风也就想明白了,也难怪,最近老婆总是神神秘秘的和妈煲电话粥,原来是为了这么一回事,“放心吧,无论你们想怎么办,我全力支持。” 夏雪菲知道,老爷子不但是不满意顾薇的出身,最重要的,她有那么一个弟弟,所以才会生气。 可是两个人在一起,相爱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那些外在的东西,并不一定能给人带来幸福。从第一次见到顾薇,直觉就告诉夏雪菲,儿子肯定会喜欢的。 事实果然如此,她做对了,而顾薇的弟弟坐过牢又如何,当年的事情,那个男孩也是被冤枉的,她出手相救,除了为了逼迫顾薇就范。 其实,也是为了弥补内心的愧疚,那个男孩果然是好样的,不想攀附韩家的权势,自己在里面就努力学习,现在呢,通过了考试,还准备找一份不错的工作,以后作为顾薇的帮衬。 夏雪菲和韩彦风两口子也在外面放了口风,希望朋友们都可以给顾浩多一些关照呢。 不管老太太这次筹备的婚礼老头子事前是否会知情,他们管不了,却是知道的,老太太既然开了这个头,,自然是有办法解决老头子的。 反正婚礼之后,一切事情就成了定局,到了那个时候,即便老爷子再度反对又如何?到时候,全天下都知道顾薇是他们韩家的儿媳妇,想要改变,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了。 ………… 权利这个东西,也是需要平衡的,在本市,也不是韩家一家独大,要不然,岂不是韩老爷子要一手遮天,干什么都没人能阻拦的了? 与他们的势力相对的,本市还有另外几大家族,诸如孟家,更为厉害的卓家。 而此刻,在卓家别墅诺大的厅里,卓老爷子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对面是他唯一的孙子,两个人四目相对剑拔弩张,都非常的不高兴。 有些东西还真是命中注定,就连卓老爷子也没想到,他一生风流成性有过的女人数不胜数,有好几个为他生了孩子的。 也就因为这样,最早的陪着他打江山的发妻活生生的被气死了,一开始,卓老爷子还沾沾自喜,以后没有了正妻的约束,他要怎么样也没人管了。 谁知道啊,一切啊,真的是命中注定,也许是老天爷看不惯他缺德事做多了,要这么惩罚他。 外面的女人大部分都是冲着他现在的身家来的,有几个是真的喜欢他这个人的? 也就当初他那个老妻子,不嫌弃他是一穷二白的小伙子,她可是一个标准的富家千金呢。 以性命相挟,老岳丈才同意女儿嫁给了他,结果呢,却是落得了这样的结局,这个时候,他才心生悔意。 身边的女人无数,却没有一个,是他想要的,午夜梦回的时候,卓老爷子一个人,才敢在枕畔留下悔恨的泪水。 接下来的日子,他依然是孤寡的一个人,除了发妻给他留下来的唯一的儿子,其他女人给他生的都是女儿。 女儿女儿,可是多了有什么用?他要的是儿子,儿子才能继承家业。 也因此,他对儿子教养严格,娶妻也是由他安排好的,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经常吵架,结婚几年也就生了一个孩子,只怕是儿子这一生都非常不快乐吧? 到头来唯一的儿子儿媳在一次意外中双双丧生,留下唯一的幼子卓凡。 也因为如此,想通之后的老爷子对卓凡的教育开明了许多,但是无论如何,作为唯一的继承人,卓凡肩上的担子很重啊。 只是没想到啊,这个死心眼的孩子,以他的身家条件,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不可以,他,他居然喜欢上了韩家那小子的女人。 想到这里老爷子又想叹气了,他都已经答应了孙子,只要是他所喜欢的、只要是年轻女人,其实老爷子不在乎身份背景,穷人家的孩子照样可以做他们家的孙媳妇。 可是,可是这个臭小子喜欢的事别人的女人,难道他还想去跟韩宸抢女人不成? “爷爷,我是真的喜欢她,长这么大,我第一次动了真心,难道你不支持我?”卓凡拉着老爷子的手撒娇着。 这是他的必杀绝技,以前每一次,用上了这一招,一般爷爷都会对他有求必应的。 岂料,这一次,踢了铁板,老爷子瞪了他一眼,愤愤说道:“喜欢又如何,夺人之妻是可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