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夫贵妻不闲在线阅读 - 第108节

第108节

    第二百二十三章 去往西疆

    林羽璃义愤填膺的瞪着他们,他们面无表情的回视着她,丝毫没有出卖朋友和亲meimei的自觉。指望他们升起愧疚之心是不可能了,林羽璃心道,要死也得做个饱死鬼!

    张口狠狠的塞了个水饺,里面的汤汁登时流了出来,端的是鲜美,就是太烫嘴了。林羽璃没形象的塞了几个,这才腾出空来问一旁慢条斯理吃饭的夏子恒道:“那个山洞怎么回事?还有熔岩湖?为什么我进去毫发无伤?”

    “我以为,凭你的‘聪慧’能猜得到。”夏子恒浑不在意的道。

    林羽璃试探道:“是因为我身上的衣服?这什么材料做的?”

    “你果然够聪慧!”夏子恒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气死人不偿命的继续道,“反正你这么聪慧,不如再猜一猜啊!”

    “我猜你个头啊!快说!到底是什么做的?”林羽璃怒上心头,口气也开始暴躁了起来。

    “莫不是刚才吞了火了?脾气怎么这么大?”夏子恒嗤笑道,“还是因为赵云琛走了,你由怨生恨有火没处发?”

    林羽璃,“……”

    她简直不想跟这个家伙说话了!好在封绍钰给她解答了疑惑,他说这种衣服是用火鼠毛制成的,火鼠就是生活在火山或者说是岩浆里的老鼠。

    里面还掺杂了千年冰蚕丝,其坚韧不易断,关键是穿在身上可以调控温度,既不会让人觉得太冷,也不会觉得太热。不夸张的说,便是她落进那个熔岩湖里,也是可以全身而退的。

    听完他的描述,林羽璃第一反应就是,有没有这么夸张?而后她又想到,按照封绍钰的脾性,他说的,八成都是真的!这种宝贝,该多贵啊!

    而后,夏子恒睨了她一眼,冷笑道:“知道我在你身上花了多大的代价了吧?不但不感激,反而还对我发火!”

    林羽璃皮笑rou不笑的望着他,毫无诚意的回了句:“谢谢啊!”

    “没诚意,不收!”夏子恒道,“要知道,要不是怕你乱跑,跑到那些山洞里面,被烧的渣都不剩,我不好跟你男人还有你哥交代,我才懒得费这个心力!”

    “还不是为了把我送到西疆献给那个大祭司。”林羽璃愤愤道。

    “送到西疆是真,倒不是为了献给大祭司。”夏子恒道,“你以为待在这里可以保你一辈子么?今日我能得到这冰蚕丝和火鼠毛所制的衣服,那么明日敌人也能!连赵云琛身上穿着的都是这种材料的衣服,不然你以为他何以全须全尾的来来回回?到时候,他们找到了进来的方法,踏平此处就不费吹灰之力了,你还不是死路一条?”

    林羽璃没说话,他说的很有道理,她简直无言以对。

    “去了西疆,至少你性命无虞了!”夏子恒道,“你的血脉非常的稀缺,甚至是数百年来纯度最高的一个。凭着这一点,巫羡也不敢轻易的动你!哦,巫羡就是西疆的大祭司。”

    之后夏子恒又给她列举分析了许多利弊,林羽璃一一记下了,但面上依旧是一副不怎么在意的模样。

    他所谓的民族大义之类的,她并没有相同的感觉,即便是大鸿,她也没有什么归属感。

    她一直把自己看做是个外来人员,尽管同赵云琛扯上了关系,但对她来说,她还是没法把自己完全的融入到大鸿之中。

    所以,她逃离大鸿的时候毫不犹豫,便是赵云琛忽然变成了北宛的人,她也毫不在意。因为在她的心里,她认定的始终都是那个人而已!

    还有封绍钰,他是不是西疆人她也没在乎过,她只知道他多次救过她。尽管现在知道那一次次的救命之恩可能只是出于不纯的目的,但她到底还是感念他的救命恩情的。

    罢了罢了!不说那些为了西疆皇族,或者为了西疆人民,为了世界和平之类的虚话了。她又不是超人,没有拯救世界的情怀!

    她随他们去西疆,只是为了还封绍钰和夏子恒的恩情,并且,听他们的意思,她其实也是能够帮助赵云琛的!

    她想到他身上的斑斑伤痕,还有新近添上的伤口,有些离着要害部位很近,有此可知,他此时的日子必然很是难熬。

    她想要帮他,却又无从下手,也许此时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她可以去试一试。

    年后,林羽璃一行便踏上了去往西疆的道路。说实话,在马车上,嗑着瓜子聊着天,顺道欣赏着沿途的风景,林羽璃丝毫没有即将步入险境的自觉。亦或者,她知道前路凶险,但此时能做的也只有及时行乐。

    旅途漫漫,而冬日的风景也是千篇一律的单调,很快林羽璃就闷得慌了,偶尔想着出来骑骑马,那冬日的风简直就跟刀子似的在身上胡乱的拍。

    经过几次之后,她彻底绝了在外面吹风的念头,转而捣鼓起来了扑克牌。

    有了这个东西打发时间,旅途瞬间变的愉快了许多,等他们踏入西疆地界的时候,这才发现,几乎已经人手一副扑克牌了。

    果然这个时代的百姓生活的太无聊了,娱乐项目又少,高雅的对于底层百姓来说又太奢侈。倒是这扑克牌成了老小咸宜,不分阶层的娱乐项目!

    他们是随着商队进城的,进来的相当低调。林羽璃以为,所谓的西疆就是自己认知中的西域,事实上这里并没有那么远,也没有那种大漠孤烟直的盛景。

    西疆的王城,确切的说应该在靠近西南的方向。所谓西疆,也只是相对于大鸿的京城来说,比较靠西而已。

    而王城的风土人情说实话跟大鸿相比也差不到哪去,也没有她想象中的异域风情,说实话,林羽璃有点微妙的失望。

    进城之后,林羽璃一行并未急着进皇宫。他们这一路西行,待从杭州晃晃悠悠的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春天了。

    这里地处西南,春天来的比较早,所以王城中,无论是景象还是气候,都是相当的怡人。

    更重要的是,城里也相当的繁华。林羽璃憋了这么久,终于可以上人群里溜达溜达了,不为买买买,哪怕去沾沾人气,也已足矣!

    封绍钰作为皇子,太过显眼,因而从进城之后就没再和他们一起,他先回了皇宫。

    林羽璃的日子却是前所未有的滋润,每天就是吃吃美食,打打扑克,来了兴致再提笔写上那么一两段,日子简直不要太美好!

    来到王城,另一个重要发现就是,此地几乎家家户户都种植着曼陀罗花,这种花随处可见,若是加以利用,想来又是一笔不小的商机。

    之前在大鸿皇宫的时候,虽然跟太后提过要用此种花入药,她也说了让太医院研究去了。

    但之后就没了下文,或许是那些花太少,不够实验所用,或许是太医院的那些人医术不济,总之,她所希望看到的麻药没有问世。

    而此时,守着这么一大片曼陀罗花,她怎么也得抓紧机会才是!于是她又向神通广大,见多识广的夏子恒求助,他表示包在他身上!

    毕竟他手下能人甚多,会医术的更是不在少数,而很快,经过大夫们通宵达旦的研究,林羽璃希望看到的“麻沸散”问世了!

    大夫人对于这一发现很激动,林羽璃也很激动,但不管多么激动,暂时这配方还是需要保密的。因为这不只是商机,以后还要用来对付那传说中为非作歹的大祭司。

    管你多么牛叉的人物,我一包蒙汗药下去,看你倒不倒!一把不行,就两包,两包不行再加量!

    这年头所谓的能防百毒的东西,其实都有夸张的成分在里面,再者说了,即便防的了毒也防不了这些麻醉药。

    不晓得对付那些大祭司所谓的圣物管不管用,林羽璃想想还有些小激动呢!好东西,林羽璃自然是要跟赵云琛分享的,这种药利用得当了,简直比真刀真枪的厮杀管用的多。

    传信的任务交给了夏子恒,林羽璃附带了一张加密的秘方,全是汉语拼音写成,上面的剂量则用阿拉伯数字。这种东西,即便落到了旁人的手里,那也是废纸一张。目前知晓这些字母和数字的,也只有林羽璃赵云琛附带着夏子恒而已。

    夏子恒从发现了她会这种奇怪的字母开始,便想方设法的从林羽璃那里学习了过来。等学成之后,他表示林羽璃很不仗义,不早些教他这些东西。

    以后有了这个,他的账本也完全无需加密了!甚至有些东西的秘方也可以用这些东西搞定了,简直是除了算盘以外,最为省心的发明了!

    第二百二十四章 觉得和你投缘

    在林羽璃每日吃吃吃,玩玩玩的逛荡了近一个月的时候,这天,她正在一个小摊上,吃着他家辣到怀疑人生的米线时,对面却坐下了一个陌生的男人。

    一开始她也没在乎,她都辣到鼻涕一把泪一把的了,哪还有闲心管旁人。再者说了,这个小摊的生意很火爆,说不定是个来拼桌的顾客而已。

    米线很快被林羽璃吃完了,她又开始喝汤,喝了一口就被呛得咳嗽了起来。对面的男人满脸纠结的望着她,看着她那满碗的红油,唏嘘道:“不辣么?”

    “你觉得呢?”林羽璃好不容易顺过气来,嘴角还圈着一层红油,脸色通红,双唇微肿,那模样看上去相当喜感。

    林羽璃坏笑道:“你可以尝试一下!”

    “好!看你吃的这么香,想必很好吃。”男人温润的笑了笑,随即也点了一碗米线,西哩呼噜的吃了起来。

    说实话,他一看就是那种不喑民间疾苦的富贵人家公子,他的穿着或是气度,亦或者那白白净净的模样,都不像是个会在这种地方吃东西的人。

    林羽璃看他文雅又不失速度的吃着那碗红彤彤的米线,再看他被辣的脸色微红,满头大汗的模样,不由深吸了一口气。他吃这么快,那胃能受得了?

    要知道,林羽璃这胃可是在这里的美食圈浸yin了一个来月才渐渐适应这种又辣又麻的口味的。他初来乍到的,不怕把自己辣死了?

    “老板,来一壶甜酒!”林羽璃招呼道。

    甜酒很快上来了,林羽璃取了两只杯子分别给他们两人倒上。

    “这种甜酒是老板自家酿的,很爽口,配着这种特辣的米线,最为合适!”林羽璃把酒杯推过去,淡声道,“你初来乍到的,多喝点,免得把胃给辣坏了。”

    “谢谢!”男人端起甜酒一饮而尽,而后满意的舒了口气,“果然喝了这甜酒,那种辣意少了许多。”

    “是吧!”林羽璃洋洋自得的道,“我可是行家啊!”

    说着,林羽璃再次给他倒了一杯,三轮下来,酒壶便空了。林羽璃既然已经吃饱了,也就懒得继续在此逗留,遂付了钱,跟那人打了个招呼便走了。

    走出没有多久的时候,忽然觉得背后有人跟着自己,林羽璃猛然回首,却见刚才那男人笑的一脸腼腆的望着她。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林羽璃纵使心中不喜,面上也得客气客气的。她朝他笑了笑,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而后便悄悄的加快了脚步。

    等她再次走出几百米之后,再回头查看的时候,终于没有了那男人的身影,她舒了口气,回过头来,却见那男人一脸好奇的望着她道:“姑娘你在找什么?”

    “你……你怎么在这?”林羽璃戒备的望着他,虽然他笑的一派纯良,但冲着他跟踪她的这种行为,她便不敢轻易的信他。

    “我一直跟着你啊!你走的挺快的。”男人笑道。

    林羽璃,“……”

    跟踪人还敢这么光明正大的说出来,是欺负她脾气好,还是这人脑子二缺?

    “你跟着我做什么?”林羽璃皮笑rou不笑的道。

    “觉得和你投缘,想交个朋友。”男人依旧是一副笑盈盈的模样。

    说实话,就这句简单粗暴的搭讪,若是换个人,只要身上那种气质稍微差点,那绝对会让人反感,将其化为登徒子一列了。

    可偏生眼前这个男人,不,确切的说,应该是少年,他也就是十八九岁的年纪。

    他的眼中一派纯真,真的是那种纯粹的如同小孩子般的眼神。被这种眼神包围着的林羽璃,即便是有火也不忍心发,不然就像是在欺负小孩子似的。

    “萍水相逢而已,交朋友就算了!”林羽璃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道,“咱只是同桌吃了顿饭而已,彼此不熟悉……”

    “所以才想和你交朋友啊!”男人道,“朋友不都是从不熟到熟悉的么?”

    话是这样说没错,可特么哪有这样交朋友的?他整个一个跟踪狂魔啊!跟着她半天,就说为了和她交个朋友?咋地?吃顿饭还吃出感情了?

    男人没理会她的无奈和纠结,顾自笑道:“对了,还没自我介绍一下呢!我……他们都叫我巫羡,你也叫我巫羡好了。你叫什么名字?”

    “无限?无线?”林羽璃脑子一时没转过圈来,不过她也懒得管他叫什么了!不过是个陌生人的名字罢了!

    于是她道:“你好无线,我叫路由!”

    “路由……”巫羡咀嚼着这个称呼,忽而展颜笑了起来。他这一笑,恍如春花初绽,恍如春风拂面,恍如美酒入喉……

    总之,林羽璃觉得竟然有了点微醺的醉意。真是个白莲花般纯净的美少年,除了跟踪她这一点有点烦人之外!

    林羽璃皱了皱眉,心中思索着脱身的办法,而对面的巫羡,眼中露出了几分惊诧,他敛了敛双眸,而后又微笑道:“路由,你要去哪?不如我送你,可好?”

    “不用了,不用了!”林羽璃指了指头顶,嬉笑道,“你看天色已晚,咱们快赶紧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吧啊!不然晚了的话,遇到坏人就不好了!”

    巫羡看了看头顶高悬的太阳,眼中露出几分伤感,“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林羽璃的眼角不受控制的抽动了一下。娘啊!这娘炮是在对她撒娇吗?

    这标准的小女儿语气是什么鬼?她不就是吃了顿米线吗?怎么还沾上这个麻烦甩不掉了呢?他属什么的?牛皮糖的吗?怎么这么黏人啊!

    她简直要崩溃了!如果上天再给她一次机会,她绝对不会去吃那碗米线的!馋死也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