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予婚欢喜在线阅读 - 第68节

第68节

    “破镜重圆只会是存在于编制的故事里,现实中,这样的裂痕别说修补,就算是靠近都会觉得无法忍受。”

    我的话刚说完,还没等肖若晴接话,她的手机便响了起来。

    因为方才我夺下了她的手机放在手边,所以上面显示的名字我也是第一个看到。

    程辉。

    是了,他是该打电话过来了。

    我瞧了肖若晴一眼,后者大概也能猜出来电的人是谁,一时之间也没了话。

    “要接吗?”我问她。

    肖若晴犹豫着没表态,但是眼睛却是盯着手机的。

    我见状轻叹一声,然后把手机递到她面前,低声道:“接吧。”

    肖若晴的眼睛已经没了湿意,但还有些红,拿过手机之后,她又顿了几秒钟才接通。

    接通之后她没先说话,应该是程辉在说什么。

    好一会儿,她才收线,淡淡道:“程辉说他要来。”

    我“嗯”了声,心想着不管刚才说了什么,肖若晴的感受和选择才是最重要的,我作为一个旁观者,什么都不能做。

    而且她自己选择的,到头来也不一定会是错的。

    只是她接下来的一句话,倒是让我震得半天说不出话。

    “我让他把陆怀南也带来。”

    ……刚才我的确是听到一句什么“让他也来”之类的话,可我没想到她说的居然是陆怀南。

    稍怔了一会儿之后,我起身就要走。

    “唉,你去哪儿?”肖若晴忙拉住我。

    我有些无奈地对她道:“你叫他来干什么,不是让彼此都尴尬吗?”

    肖若晴忽而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模样很可爱,只是红透的眼睛里闪着几分狡黠的光:“我想看看你是怎么‘毫不留情’‘义正言辞’地拒绝陆怀南的。我想学一学,以后也可以实践一下嘛。”

    好家伙,肖若晴这人大概是可以靠着此般无害的神情行走天下了。因为哪怕知道她“不怀好意”,但是也没人能拒绝得了她的提议。

    过了大概半个多小时的样子,刚过下午一点钟,酒馆的门就被人给推开了,古朴的风铃脆脆的声音传来,却让我的身形一震。

    这个时候能来的估计只有那两个人了,果然,我看到对面的肖若晴将目光定在门口的位置,眼中晦暗不明。

    待陆怀南和程辉走到我们面前时,我还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轻轻呛咳了一声。

    “大白天的怎么在这喝酒?”

    原以为先开口的会是程辉,谁知道陆怀南先沉着声说了句。

    我稍稍低着头,没去看他,更没搭理他的话。

    他以为他是谁啊,人家肖若晴有自己男朋友管,哪还轮得到他教训。至于我,我更没那个必要和义务去听他的了,这个混蛋,一出现就气得我肝儿疼。

    程辉见状轻咳了一声,缓解了一下尴尬,转而对肖若晴道:“我送你回去。”

    我听到肖若晴突然笑了一声,也没应程辉的话,却是对我说道:“时暖,我真的很想看一看。”

    在场的人估计只有我知道她说这句话的意思。

    方才肖若晴对我说,想看看我是怎么“毫不留情”“义正言辞”地拒绝陆怀南的,好让她也学一学,以后用来同样对付程辉。

    原本我并不喜欢做这种事,我讨厌陆怀南是一回事,但不会在别人面前让他太下不来台。

    可今天不知道是怎么了,也许是昨晚的事还让我心思难平,也许是现在酒劲上头,让我暂时失了理智。

    顿了顿之后,我忽然站起身,眼睛猛地对上陆怀南。

    第122章 你到底要闹到什么时候

    “你怎么来了?”我喷着酒气先质问了句,语气很是不好,眼光更是锐利得能瞪死个人。

    陆怀南闻言眉头皱了皱,看上去有些不悦,目光也紧紧盯着我,不过没说话。

    旁边程辉没来劝阻什么的,只是一副看好戏的表情,要不他跟肖若晴能走到一块去呢,果真是人以群分啊。

    我见没人应我的话,心里顿时也有些烦躁起来,可是心里急是一回事,身体却已经因为酒精麻痹的缘故有些站不稳了,我又不想坐下,因为那样显得气势太弱,不利于我的发挥。

    我只好扶住椅子的扶手,清了清嗓子,想了想才继续道:“我问你跟着来干什么?人家男朋友来接女朋友,你跟来凑什么热闹!”上次也是,程辉来接肖若晴,他跟着去是当五百瓦的电灯泡的吗?真是个没眼力见的人。

    陆怀南这下终于忍不了了,突然伸出手来,看起来像是要动用“武力”来捂住我的嘴。

    我哪能让,连忙退了一步,之后冷冷地看着他,又冷冷地笑了出来:“怎么,还想用昨天晚上那一招?陆怀南,你知不知道我可以去告你!你这个无耻下流又有恃无恐的混蛋!”

    我这架势跟之前的肖若晴没什么两样,而且我的余光看到,旁边看好戏的那两人脸色也已经不大好了,都是一副“你还真说得出来啊”这种表情。

    陆怀南就更不必说了,一张脸黑的跟锅底似的。

    可看到他这吃瘪的模样,我心里就别提有多舒坦了,于是乎胆子也跟着更大了些,根本不顾这是什么场合,伸手就抓起肖若晴面前的酒杯朝陆怀南泼了过去。

    陆怀南许是根本没想到我会来这一招,躲都没躲,迎面就被泼了满身满脸。

    深红色的液体从他的眼睑处滴落下来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他的眼球也跟着变红了似的。

    场面一下子变得静寂下来。

    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之后,我瞬间也怔住了,不过到底还是因为酒精壮胆的缘故,我竟然也没觉得有多后怕,甚至还有再泼一杯的冲动。

    比起昨晚陆怀南对我做的事,我现在泼他两杯酒都算是便宜他了。

    肖若晴到底还是不愿意我将一条死路走到黑的,此刻适时地站起来,身形也有些不稳,上来就要抓住我的胳膊。

    我下意识地一甩,她就要向后倒去,幸亏旁边有程辉赶紧上前扶住她。

    情况变得愈发复杂了,因为连程辉的眼神也跟着冷飕飕地像刀子一样投过来,显得我跟个众矢之的似的。

    唉,其实气出也出了,我的脑袋也还清醒着,知道自己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见好就收”。

    这么决定了之后,我转身去拿起自己的包和袋子,然后晃晃悠悠地准备要走。

    陆怀南还站在我面前跟个煞神似的,不过倒没有出手为难我什么,只是目光显得格外沉寒。

    跟他擦肩而过的时候我不经意地突然想起了霍成泽,想起昨天晚上,初见到他的时候,心里生出的那种再无所畏惧的情绪。

    因为在方才,哪怕我自己不承认,我实际上却还是有些怕的。

    每当我一个人面对这种情形的时候,我其实都会怕,怕自己没办法保护自己,怕到了最后,剩下那一个谁都针对的人是自己。

    走到门口时我想起来刚才喝的酒都没付酒钱,不过想一想还是决定算了,这一回先让肖若晴付上,下一次有机会再回请她。

    外面的阳光此刻十分炽烈,一出去便觉得周身被热气笼罩着,毛孔闷闷地无法呼吸。

    我眯着眼睛沿着路边走了几步,忽而发现后面像是有人跟了上来。

    不出意外的话我能猜到那个人是谁。

    他是来找我算账的吧,毕竟我刚才让他那么难堪,他要找补回来也是正常的。

    只是这一次我只猜对了一半,来的人确实是陆怀南,但他看上去却不像是要找我麻烦的,因为他将我手中的东西接过去的时候,声音只低沉地说了句:“以后别喝这么多酒。”

    我闻言顿住脚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真真觉得无比好笑:“你管我啊?你凭什么管我?”

    陆怀南拧着眉头,声音更粗嘎了些:“何时暖,你到底要闹到什么时候?”

    “我闹?我闹你什么了?要不是你一次次地出现在我面前找我麻烦,我恨不得永远都不要再见到你!你这个混蛋!”我向来不太擅长骂人,嘴里翻来覆去的总是那么几句,当然没什么威慑。

    而陆怀南本身呢,大概已经无耻到了一定境界,所以我这样的话在他听来根本毫无痛痒。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而后突然转身,先于我迈步离开。

    我见此怔了一下,接着立马追了上去。

    不因为其他,他的手上还拿着我的东西呢,他怎么好意思就这么拿着走了呢?

    追上他的时候,陆怀南也正拿出车钥匙,看样子是要开车。

    我气狠狠地说了句:“把东西还给我!”

    陆怀南凉凉地瞥了我一眼,然后话也不说,施施然地将袋子一股脑地都放进后车座里,接着绕过车头,来到我的面前,打开副驾驶的车门。

    “上车。”他说,语气有些不太耐烦。

    我继续恨恨地盯着他,没动。

    陆怀南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之后突然“砰”得一声把车门又给关上,而后又绕过去,坐进驾驶座,看样子是要走。

    我吓得赶紧扒在车窗上,这可不能让他走了,我给霍成泽小表妹买的东西还在车上呢,他要是拿走了明天我怎么跟boss交差。

    “陆怀南,你能别这么讨厌这么幼稚吗?”都多大岁数了,还做出这种抢别人东西这种事。

    陆怀南闻言转过头,脸上没太多的表情,方才泼在他脸上的酒已经被他擦得差不多了,但是白色的衬衣上都是红酒渍,看上去有些狼狈。

    “最后问你一遍,到底走不走?”

    我咬着牙瞪着他几十秒,最后,还是打开了车门,不甘不愿地坐了进去。

    第123章 你觉得我好欺负吗

    要说活到现在我对什么最为无奈,一是自己时不时就认怂的窘态,另外就是对任何人都狠不到底的心软。

    不论是对陆怀南,还是林蔚然,他们以前对我做过的那些事,我纵然痛恨,却始终没办法将他们作为毕生的死敌。

    因为人生的路还那么长,我不会为了那些不必要的人让自己多烦心,也不会让那些人打乱自己前进的步伐。

    可现在这境况,好似让我更烦心了。

    我气闷地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车窗全部打开,迎面吹来的热风还是让我的酒气散了不少。

    旁边陆怀南在沉默地开车,好像跟我这“酒鬼”也没什么话可说的。

    过了会儿,还是我先开口道:“陆怀南,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好欺负啊?结婚的时候被你欺负,离婚之后还不想放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