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页
水城很美,波光粼粼的湖面倒映着两岸的建筑,就像一幅立体的油画。 如果油画中不突然出现三匹游泳的马会更美…… 小船轻轻摇荡,一边赏美景,一边吃当地的美食,真乃一件美食。 看云雾霭喜欢,屠苏昂就陪她在船上晃荡了一天。 其他人坐船都要坐吐了,提前回了客栈。 小船在水里飘荡,月亮升高空时,小船晃荡的都要翻了…… 马头三兄弟拉紧船,拼命往人少处游。捉妖人,真是太不知羞耻了!它们在心里默默想道。 第二天清早,屠苏昂衣衫不整的从船舱出来,衣襟大敞,露出肌理分明的胸膛。 冲岸边卖豆花的小贩道:“来三碗豆花,四个馅饼,四个蛋。” 小贩应了声,好奇的打量在水里泡了一晚上,生无可恋的马头三兄弟,问:“这是什么品种的马?还会游泳?真是第一次瞧见。” 屠苏昂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随口道:“海马。” 马头三兄弟:“……” 小贩:“哟,好威风的名字,客官这是从哪买的啊?” 屠苏昂瞥了他们仨一眼:“没花银币,这三只得了疯马病,自己撞上来的。” 小贩惋惜的看了看无精打采的三兄弟,看起来是不太精神:“有病的啊,真是可惜了。” 屠苏昂:“凑合用吧。” 马头三兄弟:“……”要不是打不过,他们真的想踹死他! 绕着大陆历练一周,将收妖柬都收满了之后,屠苏昂等人终于回到了屠苏城。 收妖柬的数量有限,到后来,基本上是几只妖挤在一个收妖柬里面,环境之拥挤,就像睡大通铺一样。 当屠苏昂向云长青展示他捉了多少只妖时,总体的数量,云长青固然吃惊,但他更吃惊的是,一个收妖柬里居然能装这么多只妖怪!这都是怎么塞进去的?烙饼一样的叠在一起吗? 回来的第二个月,云雾霭才意识到,她们带回的不仅只有妖怪,还有她肚子里小小的生命。 屠苏昂喜不自胜,他简直是说到做到,说让云长青早早抱外孙,一回来就发现,哟,外孙也跟着回来了! 他显然没意识到,要不是云雾霭和屠苏城主拦着,云长青差点想打死他这件事。 提亲、成亲、云雾霭又住回了屠苏城主府。 一年之后,屠苏昂终于达成了年少当爹的成就,往后很多年,这都是他引以为豪的一件事,再往后,他不是不以此为傲了,而是他有了新的炫耀的资本,他有孙子和外孙了…… 作为少城主,屠苏昂要学习很多的事情,不能单单只会捉妖,还要学习如何管理一座城,让这座城的民众安居乐业,过更好的生活。 但这对屠苏昂来说明显有难度,新手mama云雾霭躺在摇椅上,看着新手爸爸抱着两个娃,眉头皱的都能挤死一窝苍蝇。 她想了想说道:“你可以尝试让妖怪在城里工作。” 云雾霭:“就像你给妖怪都想好了生计一样。”在途中,她就觉得屠苏昂很会指使妖怪干活……对于很多捉妖人来说,即使他们能抓住妖怪,也不会随随便便把他们放出来,更不会像屠苏昂这样“物尽其用”。 很大的原因是他们不信任,不信任妖怪能一点不反抗,也不信任自己的能力,万一发生突发事件,他们没有自信能圆满的解决。 但屠苏昂不同,他的想法就是,我能抓住你一次,我就能抓住你第二次,但第二次抓到你之后,可就没有什么好果子了…… 屠苏昂脑中灵光一闪:“对啊!” 他不会让粮食增产,没事,有会种地的土妖,他不会□□术,无法掌控全城的治安状况,没事,有华仔,通过铜镜,他可以看到城中的各个方位…… 人有善恶,妖怪当然也有善恶。 屠苏城的大街小巷渐渐有了妖怪的身影,刚开始人们是恐惧的,任何改变都去要时间去检验。 威胁指数较大的妖怪,屠苏昂会给它拴上缚妖索,甚至不会放它们出来。 如今在外面的妖怪,都是没有伤害过人类,或是比较温顺的妖怪。 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 人们越来越适应有妖怪的生活,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云雾霭也不敢说,她做的决定一定就是对的,她只是想,如何能突破原著的条条框框,取其精华,让生活向着舒服的基调一直延伸下去。 往大了说,她想为这座城,这片大陆,往小了说,她只想为她爱的人和在乎的朋友,做一些事情而已。 冯双白结束历练后,回到了冯城。 他成为了一个仁慈又贤明的城主,与虹夫人一直到白首,生了八个孩子。 他与屠苏昂一直保持着往来,每年都会相互送贺礼,尤其是在他儿子长大,他卸下了城主包袱后,每年都会带着自己的心腹与夫人出去游历两次,每次都会约屠苏夫妇一同前往。 他也借鉴了屠苏昂善于用妖的方式,直到几百年后,达到了人类与妖怪在某种程度上的和谐共处。 妖是杀不完的,唯有共生共存。 曹园是几人中成亲比较早的,娶了一个彪悍的捉妖人,夫妻俩捉妖练武,经常我把你头发扯断,你把我眼眶打青……很有激情。 施绵用毕生精力去研究幻术,终于把自己的失眠症治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