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代王之城
代郡,代王城。 作为代郡的郡府所在地,代王城是整个代郡的核心所在。这里不但背靠恒山余脉,南望飞狐峪口,更是北去草原的边塞大镇。战略位置非常重要。 起初,代地的所有者为代王,是周天子分封的一个诸侯。代王非常清楚,虽然自己和胡人、燕国和赵国相接壤,但是对自己视为仇敌的,恐怕也只有赵国了。 当时,赵国尚未成立,其实际领导人,乃是晋国的大夫赵毋恤。其实,晋国已经处在分裂的边缘,而赵赵毋恤凭借这父亲赵鞅的余荫,将整个晋国赵氏宗族经营成世家大族,使赵氏成为后来三家分晋的重要力量。 赵毋恤对于代地的认识非常准确,他不但看到此地乃是南北战略要道,是北上草原,南通中原的重要通道,更加注意到,这里有着其他各地都不具备的重要战略资源—马匹。在战车轰鸣的时代,马匹作为唯一的动力工具,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赵毋恤正是看到这一点,才对代地垂涎已久。但是代国君臣一心,主明臣贤,本身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也非同一般,凭借赵氏一族之力,着实难以吞并代国。但是如果借用其他人的力量,恐怕最后赵氏得到的利益就会受损。 赵毋恤审时度势,很快就想到了解决办法。 他先是劝说自己的jiejie,嫁给了当时的代国君主。代国君主一看赵毋恤的jiejie,惊为天人,日夜宠爱,加强了赵氏和代国的关系,使得赵氏和代国形成一种实际上的联盟关系,通过这种姻亲关系,赵氏从代国获得了马匹,加强了自己的实力。迅速发展成为晋国内著名的世家大族。 然后,赵毋恤以会盟的名义,邀请代国君主到夏屋山会盟。期间,他突然发动,将参加会盟的代国君主及一干大臣一举成擒,并杀死。从而摧毁了代国的权利核心。 最后,他带领赵氏军队,从晋国边境开始攻打赵国,直到打下代王城,从而实际上控制了整个代国。 值得一提的是,赵氏军队攻打下赵王城的时候,本来是希望将赵毋恤的jiejie带回赵国的。然而赵氏的jiejie是个血性女子,本身对于代王也是一往情深,是以不但斥责了自己弟弟的这种无耻的行为,而且还拔下自己的簪子,自杀而死,为夫殉葬。 所以说,赵氏之血性,是贯穿始终的,无论是他的祖先,还是他的子女,都深深镌刻着不屈的基因。这一点,只因为后来的赵国国君更多的专注于享乐,才将赵氏基因中的血性磨灭的干干净净。 后来,汉朝刘向在《列女传》中曾言“贪叨无足,隳废后适,执诈不悫,春平,穷意所欲,受赂亡赵,身死灭国。”将赵国的灭亡归咎于赵悼襄王对赵悼倡后的放纵,实在是有失偏颇的。至少在那个时候,赵氏基因中的血性,已经被磨灭的七七八八了,赵国身死,让一个娼妓负责,的确不合适。 言归正传,正是因为代王城如此重要,所以自从赵氏夺得此地之后,才累世经营,不但加固了代王城,而且重新布局和分配,将整个城池打造成一座东西约有两千多丈,南北为一千多丈的椭圆形城池。 城池夯土版筑而成,高约三丈左右,不但建有马面和角台,更兼具城门九座,金波泉和密河穿城而过,大大加强了自身的防御性,可以算得上是塞上的一座钢铁堡垒。 此时,代郡的首任相邦赵固,一边听着他的下首跪着的李衍家将汇报军情,一边凝神思索。但是赵固本人谨小慎微,做事不慌张,很淡定,是以从他的表情中,你很难看出他的喜怒而乐。 “如此李将军让你前来,一是前往蔚县搬救兵,第二,就是要告诫代王城要加强防御,是也不是?” “相邦言之有理。” “如此你可持我虎符,带领城中骑兵和蔚县骑兵一道,前去接应一二。我自然会安排防御之事。”赵固说道。 “尊令。”他一边说,一边退出殿去。“且慢。”赵固喊住他,继续吩咐到。“告诉李将军,胡人虽来,大举进犯,却非为土地,而是劫掠一番。是以我赵国军队,应以消灭胡人大军为主,尽量要护的土地周全。” 家将听闻此言,战战兢兢的说道“胡人虽然不掠夺我土地,但是对于百姓之害,绝非平常军队。若要消灭胡人军队,当以野战为主。然而我军马上战术,略显迟钝,在面对胡人骑射之术时,着实有些为难。” 赵固见家将一针见血的指出赵国方面的不足,可见这些观点,已经在李衍心中形成了共识,虽然面前之人只不过是一个家将,但是其见识,绝非一个普通家将可以具备的。 “此事,吾身为代国相邦,自然知晓。”赵固应声说道“然而此非你我可轻易所能左右之事,当从长计议。你且随同李将军前去,他自然知晓我之意图。” 家将只得唯唯诺诺的点头应是,倒退着出了大殿,前去传令了。 赵固看着空荡荡的大殿,轻轻叹了一口气,心中的疑虑,更是严重了。他始终无法忘却,当日自己前来代地之前,赵雍对自己的要求为代地士兵,特别是李衍所属的骑兵,无条件的帮助。只要李氏没有谋逆之心,一切皆尊其所要。 是以赵固就任代郡相邦以来,对于李衍的要求也是言听计从。唯独有一次,两人在骑兵的建设上出现了分歧。 李衍通过自己家多年的马上作战经验,提出骑兵的挑选原则,应当有所侧重,不能单纯的以身体强壮为主,更多的是骑在马背上要有感觉,精通射箭,会用长戟铜铍等武器,更要穿着简单轻松,最好像胡人那样,只穿着简单的皮甲。 而赵固对于李衍的观点非常同意,唯独在骑兵的服饰上,赵固坚决反对。因为在他眼里,只穿皮甲,不穿深衣,完全是不符合中原之习俗的,反而像是胡人。对于这种情况,赵固深受中原文化浸润,自然是非常排斥的。 不过,两人的这种矛盾,倒也没有影响代郡的正常工作。骑兵招募和修筑城池的工作都在稳步进行中。 但是这次,连一个家将都提出了问题,让赵固不得不开始重新考虑,是否让代郡的士兵的服饰进行改革,学习一些胡人的日常穿着打扮,提升自己的战斗力。 但是,深衣是中原衣冠之标准配备,也是区别于胡人的重要特征。如果自己一力推行这项改革,那么恐怕会招致更多的非议。即使他是赵国宗室之后,恐怕也难以承担这样的后果。 到底该怎么办呢? 赵固来回踱着步,眉头皱在一起,终于像是得到了回答,赶紧回到几案之前,拿起一副新的帛书,匆匆写下几个字《代地骑兵胡服骑射书》,书曰“彼胡人之勇武,大抵以三物胜之于我。以马匹胜于赵人,以骑射胜于赵人,以胡服之简陋胜于赵人。然其最大之不同耳,乃是以胡服骑射者为著。盖以其之简陋,对吾深衣之繁琐,虽不同礼仪,然于作战一节,甚有裨益。窃以为,赵之骑兵或可习而用之,以彼之所长,助我之所短也” 夕阳洒落在大殿之上,安静的没有去打扰赵固的思路。想必他也知道,赵固现在所写的东西,其重要性和影响性,都是无可比拟的,甚至说,差点改变了整个中国历史的走向。所以说,历史的引人入胜,恰恰就在于他偶尔迸发出的一点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