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耽美小说 - 西南旧事双在线阅读 - 一、重逢

一、重逢

    离十六岁还差两个月,孙一恒终于又见到了高风。

    他坐了五天火车,又坐了四天汽车,没想到最后还有一天牛车。他从前没见过真牛,对它的认知仅仅局限于食物和劳动工具,倒是头一次知道还可以充作交通工具,怪不得形容勤劳肯干的工农大众都要说老黄牛呢,真是一样牛百样使。

    新奇归新奇,坐起来真是不怎么舒服,一帮人只能借闲聊注意力。听到赶车的老头说去年也是这么拉他们外地来的娃娃,孙一恒突然就怔住了。他摸着被来往的人坐得光滑平实的车板木料,思绪突然就飘得很远,甚至陷入了羞于见人的梦境里。所幸山路坎坷,时不时就颠得人几乎要丢出去,才让思春期少年马上就要鼓起来的裤裆平静下来。

    坑坑洼洼也就算了,还没完没了地绕来绕去,孙一恒的那些不可告人心思很快就被折腾出去了,随后就是没完没了的饥饿和恶心。

    在面对前来迎接新一批建设者的本地干部群众时,他一眼没看到自己要找的人,就完全机械性地完成了那一套虚伪的流程,甚至不记得自己究竟说了些什么,行李是怎么放的。

    直到狼吞虎咽吃饱了饭,孙一恒才感到自己突然又活过来了,再次取得了和世界正常沟通的能力,四下打量了起来,一眼就找到了目标。

    没办法,高风永远是那么的出众,孙一恒第一次在开学典礼上看见他就知道他无论在哪里永远都能是鹤立鸡群的那个人,这甚至和他是高一新生发言代表并没有多大关系。

    事实也正是如此,高风入学没到一星期,便成了学校里众所周知的人物,有些学生连校长也未必认得出来,却巴巴地有意经过高风所在的班级假装偶遇,甚至包括许多高年级的学生。这可不仅仅是新生代表就能够做到的事情。

    私下里议论时,旁人多半将这种蛮不讲理的出众——有人称之为“高风狂热”——归功于他想优越家世和英俊长相,孙一恒却对这种论调嗤之以鼻。

    一群庸俗的家伙。

    他自己在心里做了一番分析,发出嘲讽的嗤笑,表面上却随意地附和着,甚至还要与众不同地表现出不屑来,以显示自己的超凡脱俗。尽管这样做作的掩饰只会被当成幼稚的嫉妒,甚至还会引来高风拥戴者的敌视,但他却仿佛从这种伪装中体会到了自己的独一无二。

    其他人都是盲目崇拜,只有我孙一恒是真的喜欢。

    论身份,平都四中里就没几个家里面大人不是打江山的功臣。按旧时代的话讲,太子公主郡主世子一样不少,高风的父亲虽然也不错,但担的到底不是特别关键的实职。

    至于长相,高风的确是极好的,在平都四中乃至整个平都少年堆里头里都是一等一的好,校运动会上就可见一斑。他继承了混血父亲的高个子白皮肤和深刻轮廓,五官却又融合了他那位曾经是大沪城的电影皇后的母亲,将过于冷硬的地方软化得恰到好处,是电影画报上都没见过的俊朗,但能引起这样一种狂热怎么会仅仅是因为外表呢?

    至少。“高风狂热”受害者之一的孙一恒拒绝承认他是那样肤浅的好色之徒。

    尽管在他在梦里无数次地意yin了高风那和英俊的面孔蛋儿一样惹人垂涎的rou体,但他始终认为高风让他着迷的地方是那一份独有的气质——忧郁、冷静、乐观、勇敢、神秘。

    乍一看,似乎有不少矛盾的地方,但确实是孙一恒的直观感受,他不明白高风的特殊气质从何而来,只是盲目地为之着迷。

    在一个大多数同龄人都还懵懂无知只是自以为是地假装了解了一切的时候,高风却从来总是很坦然地承认自己的不足,这恰恰是他的智慧所在。

    后来孙一恒总觉得,高风大概早早就预感到了即将发生的一切——也许和他的家庭有关。于是对于未来的担忧便成了高风忧郁的来源。但他的性格又总是乐观的,即便家中后来遭遇了天大的变故,也能冷静地应对下来想办法解决——事后证明他所做的往往是最佳的解决办法。

    在他的家庭遭受了那样的灭顶之灾之后,他的沉着和冷静让他更加地与众不同起来。尽管在当时,那种与众不同显得十分的危险,但高风及时地为自己找到了退路,安顿好了已经精神崩溃的母亲之后就独自踏上了去往西南的路,成了最早一批响应号召的少年人,远离了还在动荡中的狂热人群。

    至于神秘感,则仅仅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明明高风家世清白,为人坦荡,但孙一恒莫名觉得他一定有许多的秘密,并为之好奇。

    很多年以后,孙一恒在某个地方看到了这样一句话——当女孩儿觉得一个男人很神秘的时候,多半就是爱情的开始。

    他当时心底先是一愣,随后一笑,心想,其实男孩儿也是。

    至少当年的他是。

    尽管,在真正得到之后,孙一恒的表现更像是耽于rou欲,贪恋上了高风独特却满含魅力的rou体。但他还是始终坚持对高风的感情从来都是纯洁高尚的爱情,是来源于对高风独特气质的真心向往。

    月亮早已从山上升出来了,悠悠地照在场上。不算太亮,是一种独属于夜的朦胧。孙一恒便是在在这种朦胧中,仔细地打量着他阔别已久的梦中情人。

    在西南山区劳动了一年,十七岁的高风好似又长高了不少,身材也比过去更结实了。

    原本高风抽条的时候,正赶着上他父亲被批斗,大概是家里面乱糟糟的,营养没跟上,一天到晚光顾着cao心,每次看见都比上次瘦,个子却高,活像根竹子。现在,他却成了一棵挺拔的小白杨。

    难道这山沟沟里的伙食还能比京城里更好吗?

    孙一恒弄不太明白。不过,这样的高风,也很让人喜欢。

    高风穿的还是以前的旧军装。过去偏大的衣服现在刚好合身,不过多出来几个补丁,布料也有些褪色泛白。原本白皙的脸庞晒黑了不少,可瞧着一点也无损于他的魅力,反倒整个人都更加鲜活,更贴近人间了一些。

    此刻,那双深邃的眼睛正低垂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但也许是孙一恒的视线过于炙热,他马上像是感觉到了什么似的,抬头望了过来。

    “哎!孙……一恒?对吧?你也来了!”

    高风有些吃惊,随即笑了起来,晒黑了不少的俊脸上露出两个熟悉的酒窝,甚至比以前更加英俊。他站起来身来,径直往孙一恒这一桌走。

    孙一恒没有想到高风还能记得自己的名字,还能对得上自己的长相。他准备好的那些词句全都不能用了,只呆呆地看着那个人从那些不可告人的梦里一步步走了出来,走了过来,还带着以前那样爽朗舒服的笑。

    孙一恒只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蹦到嗓子眼了。他咽了口唾沫,在桌底下把手心冒出的汗使劲儿蹭在裤腿上,这才慌慌张张地站起来。

    “对…是……是我。高…高风,真巧……好……好久不见。”

    随后就是司空见惯的他乡遇故知式寒暄。

    孙一鸣竭力伪装出一幅意料之外的样子,语气惊喜得恰到好处,仿佛他用尽所有人脉关系克服重重阻碍才换来的结果真的是一个偶然的巧合。

    可惜在这样广阔开放的天地里,两人并没有什么独处的空间,没说几句,高风便陷在了热情的包围圈里。

    同一批的少年人对于这位过于出色的先行者显然生出了莫大的兴趣,叽叽喳喳地以他为中心拥成一团,你一句我一句的问个不停,全然不顾已经被挤到一边的瘦小同伴。

    “同志,你叫什么名字啊?”

    “同志,你多大了?”

    “同志,你家哪儿的啊?来这儿多久了?”

    “同志,橡胶树长什么样啊?”

    “同志,你觉得这里怎么样啊?食堂好吃吗?你想不想家啊?”

    高风极有耐心地一一解答,并安排众人好好坐下。

    孙一恒突然就觉得,自己又成了芸芸众生里的平凡一个,心里头极不畅快。直到高风离开之前给了他一个亲切而短暂的拥抱,才又快活起来,只是脸习惯了冷着,拥抱的时候,只有一双眼睛显出了痴相,却又不敢看脸,只盯着眼前的胸膛。

    奇怪,怎么他到了这山沟沟里,反而还活得更滋润了些?看着精瘦,但实际却是都得到了淬炼升华,连一点多余的脂肪也没有了。

    孙一恒心想。

    他贴着高风身体的部分切实地感受到了那完美的形状,不由得不安分得视jian起眼前布料下那令人血脉贲张的美景。

    说是现在穿旧军装刚好,其实也没有,腰还是细的,两侧有点空,但搂着感觉更紧实了,没有一点赘rou。而头靠着的地方则是鼓鼓囊囊的,几乎有点要撑破衣服扣子的感觉。

    奶子大了不少——

    孙一恒被自己脑袋里突然冒出来的yin秽想法吓了一跳,整个脸都变得guntang。所幸天气本来就热,高风并没发现什么异常。

    这么粗俗的话孙一恒从没说过,也很少听到,但就是突然冒了出来且一发不可收拾。

    奶子奶子奶子奶子奶子奶子奶子奶子奶子奶子奶子奶子奶子奶子。

    就是奶子,哪个男人的胸部会这么大?

    孙一恒突然变成了自己所唾弃过的登徒子,满脑子都是yin秽不堪。

    没办法,都是高风的错,怎么一年不见,他整个人都变得这么下流起来?只可惜他里面穿了一件白背心,多了一层布料,不能更直接地感受到奶子的温暖。

    以前篮球赛的时候,孙一恒看过高风赤裸的上半身。那个时候他的身体线条就已经够漂亮了,只是太白了些,反倒有种石膏像般的不真实感。粉红色的rutou虽然可爱,但却有些清纯过了头。孙一恒总觉得那可怜可爱的小玩意儿需要被人叼进嘴里狠狠吃肿。

    现在,在西南这块全新的土地上,经历了一年的辛苦劳作,这具身体仿佛是裹了一层小时候吃过的蜜糖,浑身上下都散发出更加香甜诱人的气息,是已经成熟了的浆果,为他人的采撷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孙一恒本以为,他来到这里是为了终结自己从十四岁开始的恼人的、不正常的春梦。然而他此时发现,他似乎更渴望深深地陷入这个春梦之中,永不再醒。

    大伙儿吃完了饭,收拾妥当,便三三俩俩地回了房里。来看热闹的孩子和问长问短的农场工人们也都稀稀拉拉地各回各家。孙一恒本以为高风的住处和他在一块儿,此刻却看到他走向了不同的方向,不由喊了一句。

    “高风,你去哪儿呢?”

    “哦,你们住的是新房,我们这些‘老人’自然是住旧房子啦。”

    高风回头笑了笑,指了指不远处的另一排建筑,随即挥了挥手,和另几个大概和他是一批的“老人”勾肩搭背地一起走进渐浓的夜里去了。

    孙一恒盯着他们看了一会儿,最终失望地走回了属于新来知青的“新房”。

    其实就是普通的草房子。是这里最常见的建筑,比起平都那一栋栋的家属楼和大院儿,实在显得简陋又原始。

    房里别无他物,只有一张长条竹床,下面和旁边放满了外来者的行李箱子。竹床很大,是特地用当地十多丈的大竹做成的大通铺。刚到的时候,孙一恒既没力气也没心思,糊里糊涂地放了东西,这会儿铺褥子的时候自然占不到什么好位置,是个正中间两头受气的。孙一恒不想计较,也没有没办法,跟着大队伍洗漱完了,便草草躺上了床。

    西南山林的夏夜潮湿而闷热,农场的本地人为他们在屋里点燃了驱蚊虫的药草,熏得整个屋子浸透着一股奇怪的香气。

    因着白天长时间的颠簸,大多数人一沾着床就睡着了,只有心事重重的孙一恒躺在通铺的正中央,被左右四仰八叉的睡姿排挤得无法入眠。他翻来覆去地调整姿势,却只折腾出了一身汗,索性下了床,打算再去冲个凉。

    孙一恒没有想到,这一去,会撞见他做梦也没有见过的yin秽光景,而主角正是他春梦的对象,高风。